各驾驶员:

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工作安排部署,自3月26日起车管所恢复驾驶证审验学习和满分学习,在学习期间请各位驾驶员带好防护口罩,学习时间为上午8:30—11:30 ,两个教育需提前预约,可以到车管所直接做预约,也可以拨打0476-5230360电话预约,请互相转告。

2020年3月23日

克旗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二)申请注意事项

(1)对于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和校车驾驶人,以及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2个记分周期中有1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现场教育时间不少于五日。

(2)对于在1个记分周期内有2次以上达到12分或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以及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中有2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需全部参加现场教育。

(3)申请成功后,参加教育有效期3个月,可以通过窗口提出1次延期申请,申请后延期3个月。有效期内未完成教育的,教育记录作废并需重新申请满分教育。

(4)申请参加网络教育时,请按要求进行至少3小时的网络学习。

(5)申请参加现场教育时,根据场次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现场教育。

(6)对于扰乱课堂秩序、无故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中途离场超过15分钟或者无故离开课堂两次以上等情形的,取消本次现场教育;存在替学等情形的,取消其本次教育资格,三年内不得通过网络进行满分教育。

审验教育

审验教育适用于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达到12分的, 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以及校车驾驶人。

用户通过该功能可以申请+ 方式来完成审验教育。

(一)操作流程

①进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nm.122.gov.cn/http://gx.122.gov.cn/,登陆个人账号;

②点击【审验教育申请】

③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已申请审验【网络教育】的用户点击【审验教育网络学习】进入审验教育网络学习流程。

④对于已完成审验学习并审核通过的用户可以点击【审验业务申请】→ 【业务须知】→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申报】→ 【确认并提交】→ 【完成提交】进行审验业务申请业务。

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二)申请注意事项

(1)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校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 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采用现场审验教育形式。

(2)申请参加网络教育时,请按要求进行至少3小时的网络学习。

(3)申请参加现场教育时,请选择就近现场教育地点,并根据场次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现场教育。

(4)完成审验教育后,若未选择“完成教育后自动办理审验业务”,请及时办理审验业务。若已选择,系统将自动为您办理审验业务申请,请您在网办进度中关注受理进度,受理结果将以短信告知。

满分和审验网络学习注意事项

(1)学习形式包括视频课件、文档课件、满分模拟考试或审验测试。

(2)推荐使用IE9+、谷歌、火狐浏览器进行网络学习。

(3)学习过程中,请注意本人免冠且穿戴整齐,举止文明进行学习。建议您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中学习,尤其注意在室内或者夜晚学习时,确保左上角显示头像清晰可辨,防止逆光或光线不足导致头像模糊,影响系统精准判断。请保持您的摄像头始终为打开状态,系统会不定时抓取您的学习状态。若有其他软件占用摄像头,请关闭。

(4)学习过程中,存在替学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取消您教育资格,三年内禁止通过网络进行满分和审验教育。存在瞌睡、做与学习无关之事、离开等不认真学习情形的,学习记录将审核不通过,学习时间作废。

(5)系统将累积您当天的学习时间,若您中途有事离开或者暂时结束学习,请点击“结束学习”按钮。否则若系统抓拍到您未在电脑前学习,将导致当前学习记录审核不通过。

(6)您当天累积学满3小时后,由交管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后若您的已审核学习时间不满足3小时的,当天学习时间作废。

来源:赤峰驾驶人

编辑:辛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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