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这里是小播读书,今天我们继续分享哲学家康德“三大批判”之一的《纯粹理性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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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一共分为两个主要部分“先验要素论”和“先验方法论”。而“先验要素论”中又分为两个部分:先验感性论和先验逻辑论。咋一看起了,这有点混淆,但是其实是有他的逻辑的。你如果把“先验”两个字换成“认知”或者“知识”其实就好理解了。第一部分是“知识要素论”,知识的要素是什么?是:直观和概念

康德说:直观和概念合起来才构成了知识。

所以,先验感性论讨论的是直观,先验逻辑讨论的是概念及其原理。这两大要素,正是哲学的两个主要流派争论的焦点。理性主义者认为,概念没有直观就可以产生知识;而经验主义者认为,直观不需要概念就已经是知识了。而康德则试图在两者中作一个调和,认为他们各自都有自己的道理,但又都有其片面性,只有把双方的合理之处综合起来才能解释知识的构成。这就是康德的著名论断:概念和直观是相互不可分离的,直观和概念的只有合起来才能构成真正的知识。

那么直观和概念是怎么来的呢?

这就要说到知识的两个主要来源了,即直观来自于感性能力;而概念来自于知性能力。就像康德说的,人类的知识产生自心灵的两个基本来源,其中一个是接受表象的能力,即感性能力;一个是通过这些表象认识一个对象的能力,即知性能力。通过感性能力,一个对象被给予我们,也就是直观;通过知性能力,该对象在我们的心灵中被思维,形成了概念和概念的关系。只有这两种能力相互结合,才能产生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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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我们现在可以理解《纯粹理性批判》的第一部分“先验要素论”包括的:先验感性论、先验逻辑论。

前面的文章,我们分享了“先验感性论”的内容,讲了我们的感性能力和知性能力。我们来简单回顾一下,感性给我们直观,而知性给了我们概念。而直观又分为:经验性的直观、纯直观。经验性的直观比如我们看到红色的苹果,触摸到光滑的羽毛等等,这些是属于来自于耳鼻眼舌身等感觉器官直接接收的直观信息。而纯直观也称之为“先验直观”或者“先天直观”,它包括两个:时间和空间。

并且,康德指出,时间和空间都是先验的或者说先天的,不以经验为前提,它们不依赖其他的存在,而人的认知之所以能够进行,必须有这两个条件,它们是人类认知体系的起点、先备条件。而且康德认为,人类直观的先验条件只有时间和空间。换句话说,没有时间和空间,我们就没有办法认识这个世界的表象。换句话说,没有时间和空间,我们将无法感受到世界的表现,对我们来说,世界也因此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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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我们简单回顾了“先验要素论”的第一个重点内容“先验感性论”。

接下来,我们开始聊聊 “先验逻辑论”。

什么是“先验逻辑”?

“先验逻辑”是康德首创的词,康德认为普通逻辑所研究的思维形式及其规律是和思维内容、客观世界无关的东西,不能成为真理的逻辑。在他看来,只有把感性同知性结合起来,使认识涉及内容,同对象相一致,才能取得知识,而“先验逻辑”正是这种真理的逻辑。先验逻辑作为关于认识能力的知性和理性的学说,它以规定这种知识的起源、范围及客观有效性为其主要任务。

那我们的感性和知性是如何结合起来认识这个世界的呢?康德在这里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真理是什么?”

康德是这么提出这个问题的,他说,有一个古老而且著名的问题,人们曾以为可以用它把逻辑学家们逼入困境,并曾力图使他们达到这样的地步,即让他们要么涉足可怜的循环论证,要么就承认自己的无知,从而承认自己的整个艺术的无用;这个问题就是:真理是什么?(也有的地方翻译为“什么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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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要讨论这个问题“真理是什么?”的时候,其实我们有一个预设的前提,那就是:“真的知识是要和对象一致”。也就是说,如何确定你说的“知识”是不是真理呢?显然需要一个参照物,比如我说,我面前的这个东西就是苹果,意思就说,这个东西是要符合“苹果”这个对象的,才是真的,如果你看到一个桃子说这是一个苹果,显然就不对了,因为桃子不符合苹果这个对象。

而且康德说,这个对真理的评估标准还必须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比如我们有了苹果这个对象的知识,那么,我们就可以确定哪些是苹果,哪些不是苹果,这个标准是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在康德之前,这个标准中“对象”是核心。我的知识要符合一个对象,才能称之为“真理”。所以康德说,当你问“真理是什么?”的隐含假设是,我们要寻找的是一个真的知识,而且这个知识是和某个对象相一致的。当我们说一个桃子是苹果时就不对,因为苹果就是苹果,这个对象是固定不变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在康德之前,通常认为“对象”是固定不变的,我们的知识是去揭示这个对象,从而得到知识,就类似说“知识是围绕着对象转”。就像在哥白尼之前,人们都以为地球是中心,所有的星球都围绕地球转一样,“对象”就类似“地球”。 这是康德之前,人们认识世界的普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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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康德将这种方法反过来了,他认为,不是知识要符合对象,而是对象要来符合我们的知识。而这里的对象,康德认为只是表象(我们所认识的世界的对象都只是表象)。这样,康德完成了被他自己称之为认识上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因为,他将人类认识世界的视角进行了反转。打一个比方,过去我们一直在地球上观察星空,以为所有星球都围绕地球转,但是现在,我们跑到太阳上去了,发现,地球其实是围绕太阳转的。

我来打个比较形象的比方,比如我们认为面前这个红色的苹果是真的。但其实只是因为,自然光在苹果表面,反射到我们视觉神经,我们视觉神经把它“翻译”为了一个苹果,而且这个“苹果”的概念,还是人创造的。在一只猫或者一只蝙蝠看来,苹果并不是红色的,也不会认为这个东西就是“苹果”,因为它们对光波的感知跟人的视觉系统不一样,而且它们也没有“苹果”这样的概念。所以,当我们看到一个红色的苹果时,其实是我们站在人的角度,认为我们的认识是真的,认为世界上真的有一个苹果。但实际上,只是“苹果”这个物自体的表现,符合了我们对于“苹果”的认知而已。简单来说:你眼中的世界,只是你认为的世界,而不是世界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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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回过头来,我们聊聊“真理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前提假设。康德说,当我们说“真理就是知识要符合对象”时,这个定义很容易遭到怀疑论者的反驳。比如怀疑论者可能说:这个知识为真的标准是不可能的。

论证一:因为对象是不会说话的。只有我将我的知识和我对对象的表象作比较,所以我本人是知识真假的裁判者。这里的“我”其实也可以理解为“人类”。

论证二:如果知识与其对象一致,那么这个标准如果是真的话,那么这个标准也要和对象一致,这个标准能找到它的现实的对象吗?

所以,这个问题的标准其实是不可靠的,我们没办法真实可靠地去评估一个知识是不是“真理”。另外这个问题的逻辑其实也是自相矛盾的,为什么呢?(大家仔细理解)

康德说,如果“真理就是知识要符合对象”,那么,这个对象就必须由此而与别的对象区别开来;因为一种知识如果与它所关联的对象不一致,那么,即使它包含着某种可能适用于其他对象的东西,它也是错误的。于是,真理的一个普遍标准就会是对知识的对象不加区别而适用于一切知识的标准了。但显而易见的是,既然人们就这一标准而言抽掉了知识的一切内容(与其客体的关系),而真理又恰好涉及这种内容,所以,追问知识的这种内容的真理性的一个标志,就是完全不可能的和荒唐的,因而也不可能给出真理的一个必然的、但同时又是普遍的理由。既然我们上面已经把一种知识的内容称为它的质料,所以人们就将不得不说:对知识的真理性就质料而言不能要求任何普遍的标志,因为它就自身而言是自相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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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话非常难理解,我们换一种方式,把“什么是真理?”换成:“什么是好人?”

那么这个问题,我们可以通过两个方式来回答:

第一种:我们找到一个人,他就是好人的标准,凡是与这个人一样的,我们就认为是好人。

第二种:我们找到一个普遍的标准,比如救死扶伤、乐于助人的,我们就认为是好人。

这两种方式,在康德看来,第一个是以“对象”为标准,或者说“质料”;第二个是以“知识”为标准,或者说“形式”。但是,很遗憾,这两种方式,第一种不具有普遍性,第二种不具有必然性。我们都无法真的回答“什么是真理?”或者“什么是好人?”这个问题。

我们从两个方面批评了传统真理的标准的不完善之后,康德对这个真理的标准的问题“任何一种知识的普遍而可靠的标准是什么” 并没有做出正面的回答。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康德对“真是知识和对象的一致”这个前提是同意的,只是这个标准在什么意义或什么条件下是成立的,还没有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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