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浙江金华,两名女子为了在自助餐厅吃回本,除在餐厅就餐外,还偷偷将餐厅内的食材,牛蛙、毛肚、鸭肠等打包带回家,总价值约400元。

该自助餐厅老板发现后立即报警。民警经过调查很快锁定了两名嫌疑人。据了解,两人因觉得自助餐厅定价有点高,自己吃不回本,就想再拿点菜回家烫着吃。

目前,两人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有评论戏谑称之:两个狠人吃自助,原本打算给老板“上一课”的,谁知被老板狠狠上了一课。

网友对此也是议论纷纷——“生动解释了贪小便宜吃大亏”“为了免费吃牢饭也是够拼了”“活久见!吃个自助把人吃进去了”“太没品了,咎由自取”……不过,也有网友认为,吃自助偷拿点食材被拘留,处罚有点严。

涉事餐厅工作人员受访时表示,自助餐厅严禁浪费,有些客人吃不完,会将小饮料、小甜品带走,这些他们都是可以接受的,但这两人行为太恶劣了,几乎是“进货”一样将食材打包。他称,自家餐厅里的都是新鲜食材,利润并不高,希望大家能够引以为戒,不要贪小便宜。

从法律层面,《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霄分析,该两名女子将餐厅内牛蛙、毛肚、鸭肠等食材偷偷打包带回家的行为属于盗窃。鉴于该两名女子偷偷打包回家的牛蛙、毛肚、鸭肠等食材总价比较低约4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条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根据情节不同将可能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文|沈若水

来源: 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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