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近日,上海雅銮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与上海思和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介合同纠纷一审文书公开。法院审理认为,在没有相应协议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无法确认雅銮公司与谢某之间仅凭带看房即成立了中介合同关系,更无法确认谢某事先或事后知晓会承担带看房后另行委托其他中介的法律后果,谢某与思和中心之间没有“跳单”共谋的行为。最终,法院裁定驳回上海雅銮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据4月6日正观新闻)

相关截图

这件事情,已经闹腾过一次了。公开报道显示,2022年,曾有中介在网上发文怒斥张杰谢娜夫妇买豪宅“跳单”。对此,张杰谢娜一方发布律师声明,辟谣“跳单”等为不实信息,同时称中介偷拍并发布个人隐私等行为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现在法院认定“跳单”不成立,中介行业还真应该反思。

所谓“跳单”,是指客户由A公司人员带看房屋,最后到B公司签约成交的行为。A公司就认为自己付出了劳动,B公司和客户造成自己损失,要求获得赔偿。要求赔偿的费用,一般是参照佣金的金额计算。

客户是否有“跳单”行为,还真不能靠中介一张嘴,主要看证据。一些鸡贼的中介会在带客户看房后,签一个所谓的“带看协议”,里面可能就藏有禁止客户与其他中介签约同一套房屋的权利,否则就要赔偿。有的中介,利用各种诱惑鼓励售房者在他这里签所谓的“独家协议”,如果售房者在其他中介卖了房屋,也要赔偿中介相应费用。

而在这起案件中,法院就认为原告没有“相应协议”作为证据,房源也没有签独家协议,认定“跳单”不成立。

凭带看房屋就认为和客户成立中介合同关系,这显然没有道理。同一套房屋,中介都在挂牌出售,客户有选择在何处成交的权利。客户参考的因素,可能涉及房屋价格、中介费、服务质量等方面。如果客户没有选择在带看两次的这家中介签约,中介不应该自己反思吗?是不是中介费开高了?是不是服务态度有问题?是不是没能为客户争取更低的价格?

和客户引发争议后,涉事中介在网上发布张杰谢娜两人看房的照片,并公开指责他们。先不说这种行为是否侵犯他人隐私权,至少对客户缺乏尊重,令人反感。维护自身正当权益,难道没有正当途径吗?

带客户看了房屋就要求客户在这里签约,你就说这霸道不霸道吧!正如法院所言,谢某与思和中心之间没有“跳单”共谋的行为。中介行业的“潜规则”,在法律法规面前说不通。

也许有网友说了,这家中介带客户两次看房是事实,也是付出了精力和成本的。客观来说,此言有理。中介完全可以找对方支付自己的合理支出。请注意“合理”二字。如果要求被告支付佣金和利息,这能不能算“合理”呢?

也有网友说,谢某找这家中介看房,到另外一家签约,至少在道德上站不住脚。必须强调,在没有协议的约束下,作为购房者找谁签约真的是自身权利,没有必要搞道德胁迫。

相关截图

相关文书显示,谢娜一方是通过相关公司购买的房屋,这套房屋上海雅銮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开的价格是6200万元,而另一家中介则将价格谈到了5920万元。法院就认为,客户选择房价低、服务更专业的中介并无不当。另外,该房屋的中介费系出售方支付,最能体现中介的撮合能力,谁劣谁优一目了然。

对中介来说,生意不成仁义在,这是经营的法宝。搞好服务争取客户,可比“带看了房屋就必须在我这里成交”有用得多。

(来源:极目新闻)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极目新闻”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24小时报料热线027-86777777。

声明:本站为非盈利性赞助网站,本站所有软件来自互联网,版权属原著所有,如有需要请购买正版。如有侵权,敬请来信联系我们,我们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