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应聘商务专员因身高177cm被拒,当事人:有身高要求应在职位详情写清楚。

个子太高被HR拒绝

4月18日,广东广州。身高177cm的女孩小李在应聘商务专员时,因个子太高被HR拒绝。

小李称,该岗位有形象、气质方面的要求,告诉HR自己是一名身高177cm的女生后,HR就以“太高了”为理由拒绝。

当时很惊讶,怎么这个岗位也有身高的要求。

小李表示,如果公司招聘有身高的要求,能否在职位详情写清楚,这样不会浪费双方的时间。

事件曝光引发讨论

此事被曝光后引起了大家不小的讨论,有部分网友认为这是HR不专业,甚至可能是因为自己身高心理不平衡。

但还有很大一部分网友认为,商务专员这种岗位的女生165-168、男生175-180左右是最合适的,过高或者过低都会在商务等场合,给客户带来压迫感,对于工作来说并不是优势。

容易错失最佳的人选

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但把年龄、户籍、学历、身高等就业歧视排除在此条款之外。

入职身高限制存在多年,其表面合理的背后掩藏着明显的歧视成分,在“不同行业有且应当有自己的职业要求”的思维定势下,关于身高的限制不仅获得用人单位的支持,也取得相当部分公职人员的同情。

实际上,身高除对极少数职位而言构成必要条件外,绝大部分的职位都无须作此要求,在强调智力资源重于一切的现代社会,没有理由淘汰一位优秀却恰好矮小的应聘者。

限制身高的社会收益不会比宽容身高的社会收益更高,对外在形象的偏好可能并不会使用人单位更富竞争力,反而会错失最佳的人选。

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甄选主要应当指向后天的禀赋,即通过自身努力所能控制的资源,如学历、社会经验、人脉资源等等,而对于身高、血型、性别等先天禀赋的歧视则有违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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