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近日,一对“老赖”夫妇的旅行视频,引起了法官的注意——

十年前,王某、马某夫妇向中联某公司购买泵车,但因经营不善,本应分期支付的数百万元货款没了音信。法院判决二人偿还货款共计300余万元。但判决生效后,两人声称无力还钱,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干脆“躺平装死”,始终不履行还款义务。2023年,中联某公司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经查,执行法官发现,王某、马某在河南省太康县某高档小区经营了一家烟酒店,近期还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去旅行的视频,一派“逍遥”姿态。法官赶赴该店却不见二人踪影,反复拨打电话也被拒。最终,在执行法官开具《预拘留通知书》后,马某履行了一部分款项,并与中联某公司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该案顺利执结。

嘴上说着无力还钱,事实上却潇洒旅行,逍遥自在。不少网友感叹:“欠钱的都是大爷?”这件事也让“老赖”问题再次成为舆论热议的焦点。

“老赖”,是对欠债不还、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一种坊间称谓。当然,并不是所有欠债不还的人都叫“老赖”,被执行人是否具有履行能力,是判断“老赖”的关键要素之一。现实生活中,“老赖”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行为,直接侵犯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极大损害了司法权威。而倘若司法判决变成了一纸空文,最终带来的必将是失信行为的“破窗效应”,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和诚信体系建设。

织密惩戒“老赖”的法网,要让措施有“牙齿”,让失信者有“痛感”。早在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限制失信被执行人9种高消费和非必需消费行为。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此外还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各级法院也曝光了一大批“老赖”名单。2022年6月,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提请审议,这是我国首次专门立法保障民事强制执行。从明确对“老赖”的惩戒措施,到强化对执行权的监督机制,草案针对当前执行领域难点痛点,推动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执行难的长效机制。未来,期待该法的实施,能够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让“老赖”无处可赖,离不开法律的高压威慑,也离不开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惩戒。在当前社会环境下,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管理和监管已经成为了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比如,法院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惩戒预警”措施,对那些明显恶意拖欠和逃避执行的人进行更加严格的惩罚;司法机关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和质量,加强对执行难案件和解决方案的研判;有关部门也可通过公开曝光失信人信息、征集线索等手段,提高执行力度。各部门共同构建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体制和机制,切实提高惩戒“老赖”的效果。

“言不信者,行不果。”

诚信,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只有让失信行为真正付出代价,才能更好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守信之人真正踏实做事、从容生活。失信者们更要明白,信用“破了产”,后果和损失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背信弃义者终将受到惩罚。

作者|刘丹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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