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未至

计划出行的人们

却在临出门前得知

预订的酒店/民宿被取消

一时间

#五一民宿现涨价毁约潮#

等话题冲上热搜

订房9天后,民宿突然要装修

民宿毁约理由千奇百怪

浙江杭州的邓女士

3月16日预订了一家民宿

邓女士回忆

当时民宿在做促销活动

价格一百多元一晚

△邓女士预订成功的民宿

3月27日

邓女士突然接到民宿工作人员的电话

说民宿在装修

希望邓女士能主动退订

平台可以赔偿100元代金券

就在邓女士一边联系客服协商

一边继续查看房源时

她突然发现这家民宿在其他平台上

出售同日期的同款房源

但是房价已经涨到了500多元一晚

这时邓女士才意识到

“房源有,只是不想卖给我了”

邓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

郑州大学生小哲“五一”想和朋友去西安

3月中旬就选定了一家价格便宜

地理位置不错的酒店

用上代金券

三晚价格总共还不到300元

预订一周以后

小哲突然接到要求退房的电话

理由是“酒店换了老板,在装修”

小哲当时就觉得不对劲

然后在其他平台上翻到这个房间

发现“五一”期间的价格已经

涨到了600多元一晚

而预订了武汉民宿的网友玲珑

被“毁约”的理由是“酒店倒闭”

玲珑直呼离谱

“为了赚钱这么诅咒自己的店?”

社交平台上

还有不少网友发出自己被退订的经历

借口五花八门

理由千奇百怪

针对这种现象

不少网友吐槽吃相难看

表示诚信经营才是王道

没有契约精神

是对商业良性发展的破坏

建议规范行业标准

对违约商家进行重罚

也有网友表示

最好错峰出游

合理避开高峰

经营者:

要靠旺季的“暴利”来做平衡

对“坐地起价”这事,某酒店老板表示:疫情期间很多酒店几乎不赚钱,有的还在亏本苦苦支撑,都指望着“五一”“收割”一波,因此他对这种行为也表示理解。“本质上大家都想赚点钱,合理利用规则,罚款能认了就行。”

某民宿主理人俞先生认为,“坐地起价”也不一定就是商家的责任。

“因为平台要分整个房价的15%,而且各大平台都有大数据做支撑,他们最愿意做所谓的‘收益管理’。对于头部的优秀产品,平台甚至可以在节假日的时候,把他们的房间全部买断,然后自由定价。”俞先生表示,从实际的运营角度来讲,旅游度假行业是一个典型的淡旺季非常明显的行业,淡季的亏损或者是平本,要靠着旺季的“暴利”来做平衡。

多平台回应民宿临时“毁约”:

将承担最高首晚房费3倍差价

4月24日,针对近期有网友反映预订的民宿遭遇临时“毁约”的情况,多家在线旅游平台发布回应称,将坚决保障消费者权益。

当日,携程表示,作为平台,严格按照《电商法》和《合同法》规定,为消费者提供酒店代订服务。消费者提交预定订单后,若出现酒店(供应商)确认后推翻或到店无房的情况,携程会按照消费者意愿,协助取消订单或为消费者提供更多解决方案。具体而言,平台将与酒店协调为客人安排原标准或以上级别的房间入住,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差价,差价金额上限为原订单首晚房费的3倍。若无法安排客人入住原酒店任何房型,携程会帮助客人预订附近同等酒店,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差价,差价金额上限为原订单首晚房费的3倍。

美团民宿客服表示,“五一”期间的民宿订单毁约、房东坐地起价是违规行为,任何商家产生订单的违约行为均会受到相应的罚款;其次,对于客户,美团会按照对外的客户保障进行赔付。

飞猪、小猪民宿表示,如出现民宿商家“毁约”情况,飞猪、小猪民宿将第一时间与客人沟通核实情况,并根据平台用户保障规则,安排客人入住附近同等级别民宿或更高级别的民宿房型,并由平台或商家承担差价,差价金额最高为首晚房费3倍;若客人决定不再入住,则将与其协商,在全额退款的基础上,最高赔付首晚房费。

江苏省消保委发声提醒:

酒店无良退单构成违约

消费者有权要求继续履约

“五一”假期期间,消费者酒店服务需求旺盛,受供需关系的影响,酒店房价也随之水涨船高,如果酒店价格涨幅在合理范围内且明码标价,则该行为仍属于市场调节价格范畴,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酒店可以漫天要价,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酒店定价的基本依据应当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符合成本加合理利润的价值规律,不应当以市场调节机制为“挡箭牌”,由合理涨幅异变成疯涨暴涨,这种以利润攫取为先的短视行为,无异于饮鸩止渴、竭泽而渔。

相比涨价,更让消费者诟病和抵触的是部分酒店临时退单、肆意毁约,将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和契约精神彻底抛之脑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酒店无良退单行为实则是单方面不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酒店以原来的订房价格继续履约;若由于酒店擅自毁约导致消费者以更高价格另行订房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酒店退还已付订房款项,并支付因另行订房产生的差价损失。

消费者不是任意宰割、不懂反抗的牛羊,跟风涨价、肆意毁约也绝不是酒店最好的经营策略,以放弃诚信为代价必将遭到反噬,陷入品牌“自戕”的窘迫境地。在这一消费持续复苏、活力持续释放的关键时期,酒店真正应该做的不是提高房价,而是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自查、自律、自纠,切实优化消费者的消费体验,以诚信经营、理性定价、优质服务,让消费者感到物有所值、不虚此行。同时,良性市场秩序的构建,也离不开多方监督:消费者作为直接体验方,一旦遭遇酒店价格临时暴涨或肆意毁约,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监管部门更应依法依规介入、及时高效处理,决不能姑息放纵这些伤害消费者、破坏城市形象、打击旅游经济的无良酒店继续在市场上兴风作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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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江苏省消保委央广网 潮新闻 澎湃新闻

来源: 江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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