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浙江杭州一女子发文称自己的大姨夫去世,向公司请假不被批准。
当事人胡女士称,自己得知亲人去世的消息当晚赶回老家吊唁,第二天一早向公司请丧假,公司以不符合丧假规定为由不予批准。于是又改申请事假,也不予批准,还被领导要求正常上班。
该女子还表示,今天早上7点就被要求周日加班做调研报告,当天还要给领导文件。
聊天截图显示,女子甚至拍下了办丧事的照片,但该领导还是态度强硬,不同意其请假要求。丧假和事假均不允许,并称涉及丧事不再和女子展开讨论。
胡女士称自己在公司工作一年多了,觉得公司很没人情味,后面会考虑离职。
对此,网友纷纷认为,请丧假不被批可以理解,但实在不理解为什么不批事假?
什么情况可以请丧假、公司做法是否欠妥?头条号法律认证作者@娟姐说法 解读:
一、从法律上讲,什么情况下,才能请丧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在休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员工工资,员工直系亲属去世时,应当参照《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酌情批准给予1-3日的丧假。
《民法典》明确规定,直系亲属为父母、子女、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属于旁系亲属。
本案中,该女子公司的员工手册显示,其公司将(岳)父母、配偶、子女规定为3天;(外)祖父母规定为1天,而姨夫则不在法定可请丧假范围之内,所以公司不批准这个决定确实是合法的。但是,不能请丧假,不代表不能请事假或年假。
二、那么女子可以请事假么?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第9条同时还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本案中,女子已经工作满一年时间,基于上述法律规定,其可以享有法定的5天年假期,且可以自主安排什么时候,向用人单位申请年假。
不过在生活实践中,考虑到公司工作的连续性,员工想请年假和事假,都是需要提前申请的。但是,民法典第8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也就是说,无论她是向公司申请事假还是年假,批准权确实都在于公司,但公司的最终决定,基于民法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对这件事,@娟姐说法 认为,公司虽然有权利拒绝请丧假或者事假,但亲人去世,前去吊唁,是人之常情,且符合人伦道德和善良风俗,公司以工作事情太多为由,拒绝批准这位女子的请假申请,显然是说不过去的。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白鹿视频、海报新闻、九派新闻等
责编 | 郑宗敏
编辑:郑宗敏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