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刷屏的新闻全部是《狂飙》高启强的扮演者张颂文老师。

一位好演员能通过角色被大众认可,是件非常值得庆幸的事,尤其是张颂文老师这种大器晚成,又曾默默在专业领域坚守耕耘多年的人。

小编非常认可张颂文老师的演技以及他所传达的一些正能量的观点,但是媒体的过度追捧,和刻意标榜,在小编看来,这无异于一场捧杀运动。

登高必跌重,难道真的因为一个角色或者一个行为被认可了,就是这个人所有的行为都散发着圣人的光环?全部值得吹嘘膜拜吗?小编昨天就刷到一条某自媒体尴尬吹捧张颂文老师的文章,其中一个细节原文如下:

当时张颂文刚毕业不久北漂没着落,演员刘佩琦老师不仅以极低的价格把自己一处闲置的房子租给他住,还把当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表演系念书的学习资料留给了他。

有一年过冬太冷,没多少御寒衣服的张颂文就从衣柜里找出一件军大衣,没想到无意间掉落出一本红色笔记本。

张颂文说看到的一刹那自己的手都在抖,因为那正是刘佩琦和巩俐1992年拍《秋菊打官司》时的工作日记。

勤奋好学的张颂文自然如获至宝,蹲下来一看就是3个小时。

刘佩琦在日记开头就提到一件事:当时巩俐提前去农民家吃住体验农妇生活,等一个月后剧组带巩俐一起去接他时,刘佩琦楞是没认出,后来才感慨巩俐的角色是刻画得太逼真了。有一段文字张颂文清楚回忆了刘佩琦的记录:巩俐当时的条件很恶劣,洗个澡都困难。擦鼻涕,袖子上一抹全是鼻涕印子。他被巩俐这种体验生活的毅力震撼:很苦,却从不退缩。张颂文顿觉自己“武功大增”,也是从那时起,巩俐就成了他的榜样。

小编看完这段内容感觉如同吃了一个苍蝇一般,首先这个内容的背景是老戏骨刘佩琪老师热心提携后辈演员,给后辈演员张颂文低价出租自己的房子,还留给他一些自己曾经念书时的学习资料。而文中张颂文老师的表现呢?

他接受了前辈老戏骨释放的好意,然后在无意间发现了前辈演员的红色笔记本后,张颂文打开发现是一本刘佩琪老师的工作日记,注意是日记!不是普通的学习资料,张颂文的选择是继续阅读下去?难道作为一个普通人,发现了别人的日记,尤其是自己认识的日记,不应该是压抑自己的窥视欲,立刻还给日记的主人吗?

张颂文老师在这点上很奇怪啊,他为什么可以堂而皇之的去直接阅读人家刘佩琪老师的工作日记呢?如果刘佩琪老师在工作日记里记述了不便宣之于外的隐私内容,张颂文的行为算什么呢?

因为这篇文章内容是一位娱乐大V发的,小编为了核实这段信息是大V自行杜撰的,还是张颂文老师在其它媒体上自述过,小编做了相关内容的搜集,发现这竟然是2021年 9月24日,在《北京国际电影节》电影大师班讲座里的内容

张颂文老师自己的自述:

张颂文自述里也曾迟疑应不应该看刘佩琪老师的日记,但在他的观念里,既然是拍摄日记,那是可以看的,这个逻辑,小编也是表示佩服。

根据相关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不知道大家对张颂文偷看刘佩琪老师拍摄日记的行为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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