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强奸犯,是一类令人不齿的人,一个强奸犯甚至会影响一座城市乃至一个省份的口碑,就连监狱的犯人都极度痛恨这类人。

事件经过

2010年10月7日,被誉为”最美警花”的汪茜茜像往常一样开车去接孩子,然而这一次,她再也没有回家。

孩子回到家了,但妈妈联系不上。在2010年10月8日凌晨,苍南县公安局的值班人员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惊醒。一个报警人称,他的妻子开车去接孩子,但孩子已经在晚上回家了,他却一直无法联系上妻子。由于妻子是一名警察,丈夫起初以为妻子在忙碌中忘记接孩子,因为通常情况下,当妻子在执行任务时联系不上也是正常的。

然而,现在已经凌晨了,妻子仍未回家,丈夫给妻子的单位打电话了解情况,得知妻子已经下班回家。这时,丈夫才意识到情况不对劲。

警方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特别是失踪的是一名警察。当晚的值班人员立刻向上级报告,”最美警花”在公安体系中众所周知,她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相关领导得知此事后非常重视。

通过调取学校附近的监控录像,警方发现汪茜茜失踪当天根本没有去学校接孩子。这一发现引发了警方的更多疑问。

在警方调查中,一系列线索让他们逐渐接近真相,但随之而来的是新的困惑。警方在福建省福安市找到了汪茜茜的宝马车,并逮捕了车内的三名犯罪嫌疑人,但却没有找到汪茜茜本人。

警方立即意识到这一情况异常,因为在两天前,汪茜茜的丈夫报案并且嫌疑人被捕之后,如果她逃跑的话,应该早就联系警方或家人了。这样,只剩下两种可能性:要么汪茜茜成功逃离,要么她已经遭到了不幸。

在进一步的调查中,警方深入分析了监控录像,并通过询问嫌疑人和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得知了更多关于车辆行驶的细节。这些信息让警方相信,汪茜茜并没有主动离开车辆,而是被三名男子强行带走。

警方随即决定扩大调查范围,协调苍南县警方与福建警方进行跨省追捕。最终,在福建省福安市,警方成功拦截了汪茜茜的宝马车,并控制了车内的三名嫌疑人。然而,令人失望的是,汪茜茜并不在车上。

这个发现使警方认识到,汪茜茜可能已经遇害,因为如果她仍然活着,她早就会采取行动联系警方或家人了。尽管调查仍在进行中,但车内没有汪茜茜的事实已经非常明显。

面对这一情况,警方不会停止努力,将继续展开调查,希望能够找到关于汪茜茜的下落以及真相的更多线索。他们将全力以赴,追查案件的所有可能角度,为汪茜茜还原真相,为她的家人带来正义。

警察的身份在这时却成了催命符

带着三名嫌疑人连夜赶回后,警方紧忙开始了审讯,据犯罪嫌疑人交代:

10月7日,三人正在路上物色目标,正好看到了汪茜茜开的白色宝马车,三人合计,能开宝马的人,家里一定有钱,于是便跟着车进到了小区的车库,并在一边守株待兔。

等了一会,汪茜茜果然又来到车库,准备开车离开,三人便瞅准机会挟持了汪茜茜。

上车后,三人逼迫汪茜茜交出了身上的手机和钱包,就在其中一人打开钱包拿钱的时候,汪茜茜的工作证被三人看到,直到这时候三人才意识到自己今天绑架的是一个警察。

三人对视一眼,知道就算是放汪茜茜离开,三个人也没办法抽身,于是便带着汪茜茜一路开到了福建,想暂时避一避风头。

一不做二不休,死也得做风流鬼

就在几人到岐镇凤桐村和武洋村交界的地方后,几人发现四周无人,而且比较偏僻,下车后其中两人很默契地拿出铲子挖坑,另一人照看着汪茜茜

挖好坑后,这时候的几人已经下定决心要杀人藏尸,一开始惊恐地心情也慢慢平稳下来,看着汪茜茜姣好的面容、曼妙的身姿,他们顿时起了色心。

想着反正也不会让她再活下去,在杀人之前不妨好好发泄一下,面对汪茜茜苦苦的哀求,他们表示,只要把他们伺候舒服了,就考虑放她一马。

为了能活下去,为了自己的女儿,汪茜茜只能点头答应……

但是最后,杀人的恶魔终究没能够心软一回,汪茜茜就这么被埋在了路边。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叶长锋,1986年出生,苍南县灵溪镇人;

吴正查,1970年出生,苍南县灵溪镇人

施正赞,1978年出生,苍南县渔寮乡人。

33岁的施正赞和41岁的吴正查是“二进宫”的累犯。施正赞曾伙同他人实施18次盗窃。

从2010年9月底,他们便开始预谋抢劫,为避人耳目还专门租了一辆轿车在街上转悠,将下手目标对准开豪车的单身年轻女子。

2010年9月底,他们尾随了开红色保时捷轿车的苍南女子苏某多次,因没机会下手而放弃。

据交代,在杀害汪某之前,他们曾7次对单身女子下手,有4次没成功,另3次抢劫3名女子并强奸其中2人,杀害1人。有个女子从车后备箱跳出逃跑才幸免于难的。

2011年5月5日,温州当地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长达43页的判决书,记录了他们穷凶极恶的罪行。

最终3名歹徒分别因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均执行死。

小编观点

这个案件的审判彰显了正义和良知的力量,给受害者和家属带来安慰,让社会看到了法律的威严。

这个罪恶团伙的阴谋终结了,他们将面临注定的终结,正义的判决为受害者伸张了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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