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正义群众”于质疑劳荣枝案裁判文章的逻辑
笔者为什么关注劳荣枝案,关注法院的依法裁判,关于法治进步,是因为江平教授给呼格吉勒图的墓志铭:
优良的司法,乃国民之福。呼格其生也短,其命也悲,惜无此福,然以生命警示手持司法权柄者,应重证据,不臆断,重人权,不擅权,不为一时政治之权宜而弃法治与公正。
今重葬呼格,意在求之,以慰冤魂。
特立此碑。
中国政法大学 江平教授 撰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有关呼格吉勒图的具体案情,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搜搜看。
每当笔者提到冤案,然后与劳荣枝案并列提及时,总有网友义正言辞地指出:
劳荣枝不是冤案,她死七回也不冤!
笔者关注劳荣枝案,倒不是说劳荣枝一定是冤案,更不是说劳荣枝就无罪。
笔者多次在文章中表述过:劳荣枝的抢劫罪、绑架罪并无争议。
因此,评论说劳荣枝应该无罪释放,申请国家赔偿的“正义群众”,实在是有些过于片面偏激了。
02 质疑劳荣枝的裁判是否可以
虽然法律明确规定:“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人民群众。”此处的依靠人民群众,大抵是从案件线索的角度而言。
裁判的角度,显然,人民群众不一定靠谱。佘祥林案里联名,要求尽快枪毙他的“正义群众”,就是生动的例证。
法律也明确规定,所有刑事案件,除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审判。
不但审判是公开的,所有的裁判文书也都依法上网公开。
因此,犹如“正义群众”支持劳荣枝死刑判决一样,其他群众一样可以质疑劳荣枝的裁判。
并不是支持死刑判决的就一定正义,质疑裁判的就不是正义。
支持也好,质疑也罢,相信大家都希望国家法治进步,都希望自己生活在合法权益能得到法律有效保护的国度。
03 劳荣枝案争议非在罪与非罪,而在是否应该处以三个“故意杀人罪”名
所有的人,都会认同的是:劳荣枝参与了与法子英一起的四起犯罪,其行为构成了刑事犯罪,毫无疑问。
因此,评论“劳荣枝可以无罪释放,申请国家赔偿”的网友,可以不要再这样含些悲愤地指责了。
很多网友也坚决支持江西两院的裁判,认可劳荣枝与法子英作为一个整体,应该对7个被害人的死亡承担责任。
因法子英、劳荣枝的犯罪行为,导致了7个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劳荣枝一起承担责任,以大家常挂在嘴边的“共同犯罪”承担责任,都没有问题。
但真正关键与紧要的问题是:
劳荣枝是应该承担抢劫罪、绑架罪中的结果加重情节的责任,还是应该如法子英一样,承担故意杀人罪名的责任?
04 故意杀人罪名是否应该依法查清
劳荣枝案最大的争议也恰恰集中在了三个故意杀人罪名的认定上。很多网友甚至说,哪怕就不认定故意杀人罪,劳荣枝也是个死。
话当然可以这么说。但问题是,如果故意杀人罪名依法不能认定,那也法律也不能让其背着故意杀人罪去死!
有关故意杀人罪名的争议,很多网友支持一审、二审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但也有很多学者、律师、法官等专业人士,对劳荣枝的故意杀人罪名认定持不同意见。
当然,大家的意见的都不重要,除了最高法的。意见对错不重要,都只是对江西两院裁判的学习与思考。
支持裁判的,质疑裁判的,都没有绝对的对错,更不存谁收了劳家钱之类的可笑。
彼此都无需急赤白脸。我们都应该庆幸的是,所有的死刑复核,都收回到了最高法!
尊敬的读者,您如何看劳荣枝案的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