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9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9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如桂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方起诉指控称,陈如桂利用担任广州市原建设委员会主任、建设工委书记,广州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广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中山市委书记,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陈如桂生于1962年9月,广东廉江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22年12月,官方通报陈如桂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帮助亲属调整职务”“权力观扭曲,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帮助亲属承揽工程、吸收存款谋取利益,搞权色、钱色交易”“践踏纪法底线,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政商勾连,隐身幕后收钱敛财”等。(完)
声明:本站为非盈利性赞助网站,本站所有软件来自互联网,版权属原著所有,如有需要请购买正版。如有侵权,敬请来信联系我们,我们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