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后”男子小黎在一家饭店担任出纳员,负责多个门店的资金管理工作,却因买房后房贷压力大,偷窃公司其他出纳员保管的保险箱中的钱款。

6月19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宝山区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对这起盗窃案提起公诉。

宝山区检察院介绍,2018年,小黎来上海打工,经朋友介绍入职一家饭店做服务员,2年后,工作努力的小黎受领导赏识,到该饭店的虹口连锁店担任出纳员,不久又转到宝山总部上班,担任四家门店的出纳员。

在总部时,小黎和财务经理徐某工作联系较多,两人各自有一个办公室,徐某因经常外出,有时便将自己办公室钥匙交给小黎。小黎留了一个心眼,偷偷配了一把。2022年8月,总部新来一名出纳员赵某,根据工作安排,小黎更换了办公室,将原先负责的四家门店中的两家进行交接,并将自己办公室和办公室内保险箱钥匙、密码一同交给赵某。

2023年1月,小黎在江苏老家买了一套商品房,背负着90万元商业贷款,他常感觉压力大,便打起了赵某办公室保险箱的主意。作为出纳,他知道月底保险箱里肯定有钱存放。于是,1月底,他趁下班后单位没人,用之前偷配的钥匙,打开财务经理徐某的办公室,取出了赵某办公室和保险箱钥匙,接着从赵某办公室保险箱中偷了8万元现金。之后,他将6万元带回江苏老家,另外2万元便放在自己办公室内作为日常开销。

几天后,徐某发现钱被偷,民警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慌张的小黎,并缴获了被盗钱款。被盗单位表示了对小黎的谅解。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小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司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以盗窃罪判处小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检察官提醒,作为单位的财务人员,应当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不应一己私利而利用工作便利,将单位财产据为己有。另一方面,企业也要增加安全防范意识,对财务室等重点区域,加强密码钥匙管理,安装防盗和监控设施。对于员工,也要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员工遵法、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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