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5月26日消息,近日,上海市浦东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拥有400万粉丝的财经“大V”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258万元。其所涉罪名包括非法经营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虚假广告罪。据悉,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从宽处罚。

大V“割韭菜”翻车

上海浦东法院介绍,2019年,陈某(另案处理)等人在未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未取得期货期权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开设了某非法期货交易平台。为宣传推广,陈某找到了徐某——在某平台拥有400余万粉丝的财经“大V”。两人合谋后,约定由徐某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为该软件引流,并收取佣金。

据介绍,徐晓峰每单收取佣金20元左右。为了赚取佣金,徐晓峰还让自己团队的员工在直播间推广此产品,并通过自己的客服人员招揽客户进行投资,参与期货期权交易。经审计,徐晓峰涉及12个代理账户,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仅其个人违法所得便高达250余万元。

此外,徐某多次发布广告链接,在被他人告知是诈骗信息后,仍继续发布,导致多名用户被骗,自己从中获利39万余元。徐某还发布广告,推荐粉丝添加未经核实的微信账号,并虚构其为自己朋友,对其荐股能力进行虚假宣传,非法获利19万余元。

按此计算,徐某共获利300余万元。

徐晓峰私募业绩难以直视

红星资本局了解到,据此前多家媒体报道,22岁时,徐晓峰进入了股市。因为坚决看空A股,其被取了绰号“空仓贱”。

从2011年加入微博以来,徐晓峰发布微博共计5万余条,其发布微博的频率极高,有时甚至一天内发布几十条微博。这些微博内容紧跟市场实时情况,辅之以徐晓峰恣意的评价,徐晓峰以此在粉丝面前将自己包装为心直口快的财经博主形象,而面对粉丝的质疑声,徐晓峰则是通过与其展开骂战与拉黑的方式进行管理。

成为“网红”之后,2018年开始,徐晓峰就已经开始通过售卖V+会员等方式收割“韭菜”。

2019年以后,他开始采用代理违规期权分仓软件、发布诈骗链接广告等方式牟利。

但因为徐晓峰对于广告内容,不核实其真实性。2019年3月,徐某接了条股票咨询交流的广告,不久就有粉丝陆续向徐某和平台反映该链接为诈骗链接,徐某还因此被禁言了一段时间。

在网上,徐晓峰混得是风声水起。但作为一名私募人士,其管理的产品业绩却让人难以直视。

曾有投资者曝光其管理的“览领上海徐晓峰基金”,成立不到3个月净值就低于止损线0.7元,导致提前终止进行清算。

根据网络流传的截图,投资者持有的徐晓峰管理的某只基金单位净值为0.525元,亏损接近50%。

三罪并罚

红星资本局了解到,2022年7月1日,证监会官网发文《财经大V诱导交易被三罪公诉》,向投资者警示了相关的风险。

文章称,近日,上海某坐拥400万微博粉丝的财经大V徐某,因涉嫌在微博、直播间发布虚假投资平台广告信息、忽悠投资者在黑平台交易50ETF期权,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虚假广告罪提起公诉。

2021年以来,徐某利用自身财经大V的影响力,在微博、直播间等自媒体上大量发布含有“几千元即可开户做期权”“多空双向交易”“高杠杆、高盈利”等诱惑性词汇的广告信息,忽悠粉丝添加助理的QQ号或微信号,并下载“上证ETF期权APP”开户交易期权。然而,该APP并非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合法平台,而是徐某等人私自搭建的黑平台,投资者在该平台上开户交易,无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往往损失惨重、血本无归。

经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核查,徐某等人搭建黑平台,利用自身大V影响力发布虚假广告,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累计诱导350余名投资者入金,涉案金额超3000万元,已涉嫌构成犯罪。目前徐某已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虚假广告罪提起公诉。

5月25日,据媒体报道,浦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违反国家规定,在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广告推广,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徐某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虚假广告罪,故法院予以三罪并罚。

徐某在非法经营犯罪中,不是非法期货交易平台的设立经营者,而是主要为平台引流投资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从宽处罚。

综上,法院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作出上述判决,并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编辑 肖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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