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直接获释?68岁老人偷窥女厕被抓,本应“拘留5天…”

近日,北京的王女士发文称

自己在城区一公园厕所

被一68岁老人偷窥并偷拍

老人被自己抓了现行

王女士报警后,警方对该老人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但因为老人有基础病,所以警方只对他进行了口头教育、随后释放。

王女士拍摄的偷窥者照片

据王女士回忆

6月23日19时左右

她在公园人工湖附近的女厕内

发现一个一身黑衣服的老人

疑似正在偷拍

“我听见拍照的声音,心生疑虑,拿着手机开了一下拍照模式从厕所门下面的缝隙看了一下,正看见他趴在女厕所地上,从门下面的缝隙向内偷窥,我果断冲出厕所抓住了他并报警,警察在他的手机里也发现了他偷拍的照片。”

“我抓到他的时候,他跟我说他年纪大了一身病,警察也管不了他,我抓住他也没用,最多交500块就被放出去了。”王女士回忆,老人还说了一些威胁的话,“我哭了一晚上,后面几个晚上都没睡好,也不敢告诉家人。”

6月25日上午

王女士和丈夫在辖区派出所

拿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老人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但王女士丈夫却在大厅看到了老人,问其“你不是被拘留了吗,为什么站在这?”老人则表示被拘留过了,但是没有犯法,并这件事本身没有任何的歉意。

“我喊救命的嗓子哑到现在还没好,他的人生已经恢复正常了。”王女士知道这个处理结果后,站在派出所门口崩溃大哭,“警方晚上给我打电话说,经过检查,发现老人有病,拘留所不收,口头教育后就直接释放了。”

6月26日下午,辖区警方证实已经释放了老人。“确实给老人处以拘留5天的处罚,但我们在办案中心那边给他体检了,发现当事人有基础病高血压,办案中心那边就决定拘留不执行。”

王女士将事情经过

和偷窥者的照片发到了网上

众多网友都对王女士

表达了支持并出谋划策

王女回应称

“主要是想要他赔礼道歉”

并且已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据法律界人士介绍

如果只是一般的高血压

身体条件符合羁押的要求

是可以进行行政拘留的

若高血压可能

危及该人生命或加重病情

并有医疗机构证明不宜羁押的

可以不予拘留

“本来我对拘留五天是可以接受的,接待我的警察态度也很好,但昨天我看到他的笑,真的是气得浑身发抖,然后就直奔法院了。”王女士表示,“主要诉求就是让他赔礼道歉,最好贴在他们社区的居委会公告栏上,赔偿方面没有什么要求。”

有网友也提醒王女士

把偷窥者的照片

发到网上涉嫌侵犯肖像权

律师认为

警方已经认定违法事实

王女士作为被害人

在网上讲述事情经过

属于阐述事实

但还是应该给偷窥者的照片打码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也认为,尽管老人偷拍行为有错在先,并不意味着隐私权和肖像权也被剥夺。这种在互联网随意曝光他人的行为不可取,建议王女士通过合法正当的手段维权。

对于王女士的诉求,付建认为,老人在厕所偷拍侵犯王女士的隐私权,是侵犯他人人身权益的行为。而且王女士有手机拍摄的照片和视频为证,并且还有目击证人,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因此,王女士要求

老人赔礼道歉的诉求

应该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不过,通过社区居委会

公示栏公示的要求

可能无法得到支持

(杭州交通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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