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晚,在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蒿沟镇一场杂技演出上,一名女演员在做高空杂技表演时重重摔在舞台上,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事情发生后,当地第一时间发布通报,并且成立了调查组,针对此事展开调查。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abaoliao)此前报道,涉事演艺公司在2019年被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异常经营名录。2021年因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和第十六条的规定被亳州市文化旅游体育局罚款5万元。

但近日,针对此事的消息众说纷纭,演艺公司与女演员舞伴,同时也是其丈夫的张先生各执一词。公司负责人表示是因为其夫妻二人在演出前吵架生气未系安全扣所致。而张先生则称演出前后未发生争吵。

对此,有法律人士对潇湘晨报记者表示,此次事件中,演艺公司没有履行安全保障的义务和职责,造成女演员死亡的,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其次,演员在登台表演时明知场地没有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仍没有系安全绳,导致演出环境出现重大安全风险,因此,女演员也具有一定的过错。

事件进展:当地已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

据媒体报道,蒿沟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称,从视频拍的情况来看,该场演出确实是没有系安全绳的,底下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安全的措施。

根据官方的通报,女演员系在表演空中节目时,意外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据悉,表演的两名演员是一对夫妻。

事情发生后,不少媒体采访了涉事演艺公司——安徽亚西演艺传媒有限公司。该公司一名王姓负责人表示,事出意外,演员表演经验丰富,但事发时两人正在闹脾气,并表示丈夫也在派出所说过了是意外。

16日,丈夫张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和妻子在演出前后未曾发生过争吵,“我们一直很幸福,基本没怎么吵过架。这个事情我还在处理当中,具体细节暂时不方便透露。”张先生说。另据女演员朋友透露,夫妻俩高空表演七八年,以前女演员是唱歌的,男演员扮小丑表演魔术,两人家中还有一儿一女,夫妻俩和安徽亚西演艺传媒有限公司是签约关系。

针对此事,安徽宿州埇桥区委区政府成立了调查组。17日,该调查组发布通报称,经初步调查,演出活动主办方为宿州市尹居源种植家庭农场实际负责人尹某某,承办方为安徽亚西演艺传媒有限公司。女演员孙某某和其搭档张某某系夫妻关系,两人在表演高空节目中,孙某某坠落受伤,后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针对此事,调查组将进一步深入调查,依据调查事实和责任认定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律师:主办方应尽安全保护义务,演员也应做好防护

对于网上众说纷纭的说法,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首先要确认女演员未系安全绳的主要原因,不管是自己主动提出的,还是因丈夫不予配合没有系安全绳,主办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演员登台表演前,主办方应当保障演员的人身安全。在明知演员未系安全绳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主办方不仅没有阻止,而且放任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只能说明主办方没有尽管安全管理职责,存在重大过失,因此要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对于主办方指出的两口子吵架导致意外的问题。付建表示,如果是夫妻吵架导致女演员自己赌气没系安全绳,那么女演员本身对演出发生意外导致的伤亡具有过错,需自行担负一定的责任。夫妻吵架,妻子高空演出未系安全绳导致人身伤害,丈夫在其中具有过错的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但只要丈夫未阻止妻子系安全绳或教唆妻子不系安全绳,一般不认为构成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罪。付建也指出,对于丈夫是否涉嫌故意杀人,需要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进行认定,不能仅凭借夫妻吵架,就认定丈夫有杀人的动机。

同时,付建认为,如果演艺公司违背客观事实,故意将责任推卸给女演员的丈夫,造成其社会评价降低的,属于侵犯名誉权。如果演艺公司无中生有、断章取义并恶意传播虚假信息,损毁他人名誉的,这种行为可以认定为造谣。

“此次事件中,演艺公司没有履行安全保障的义务和职责,造成女演员死亡的,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其次,演员也具有一定的过错。”付建告诉潇湘晨报记者,杂技本身极具高度危险性,需要设置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和相关紧急预案。不过演员在登台表演时明知场地没有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仍没有系安全绳。因此,女演员也具有一定的过错。

针对高空表演等一些危险工作应该做好怎样的提前防范,付建建议,对于主办方来说,首先要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在场地内设置必要的安保措施,防止发生意外,除了表演道具符合质量要求外,还需要制定紧急预案。对于演员来说,必须要符合相关安全规范,按照要求佩戴安全措施,并做好安全检查。

潇湘晨报记者 郑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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