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中国红牛“被”泰国红牛“告了?!
原来喝了那么久的红牛,居然不是原版?
其实,红牛的商标之争可以追溯至上个世纪。1984年,严彬在泰国创办华彬集团,并于1995年与泰国红牛、泰国天丝在中国合资成立了中国红牛,拥有了红牛商标在中国的经营权。
据中国红牛所说,在中泰双方开始合作时,曾签订了一份“50年协议书”(只有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其他方在获得书面许可或同意前均不得销售)
但在红牛创始人许书标辞世的第4年,即2016年8月,泰国天丝宣称20年授权期满,并以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对华彬集团运营的多家公司提起诉讼。
于是,从2016年开始,双方便开始了红牛系列商标纠纷,其争议的焦点在于,合作期限是20年还是50年。
近日,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表示收到一份最新的判决书,中国红牛被禁止生产销售。
判决书显示,2022年10月31日,吉林高院就泰国天丝针对中国红牛旗下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侵害红牛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三家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同时连带赔偿原告泰国天丝3000万元。而对于对泰国天丝公司公布判决书一事,“中国红牛”母公司华彬集团向媒体表示:
吉林案是一审,是未生效判决,不具有既判力和执行力。同前案性质一样,这是泰国天丝滥诉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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