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用户“超能摄影阳阳”“懂瓜呱”等人接连爆料,称艺人蔡徐坤曾在2021年使C女士怀孕,后要求其堕胎,蔡徐坤母亲甚至雇佣“私家侦探”跟踪、监视C女士。
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爆料发酵数日之后,昨天中午蔡徐坤方在对此事进行回应,随后表示“已去报警”。当天下午,律师事务所晒出一份“上海市公安局案(事)件接报回执”,晚上再次晒出这份回执。细心的网友发现,这份回执首次发出时,有一条关键信息被马赛克覆盖:“经核,该案为人民法院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记者从法律界人士处获悉,作为严肃的司法流程,接处警有法律规范,相关文书和语句使用都有严格规定。将其中关键信息打码,不仅不能证明清白,反而更让人浮想联翩。
“该案为人民法院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6月26日,微博用户“推理君江小宴”等在直播中称蔡徐坤曾在2021年5月在北京认识C女士,时隔一个月后C女士发现自己怀孕,后蔡徐坤要求其堕胎。当年7月C女士独自堕胎。蔡母得知此事后,找来私家侦探跟踪C女士,并在其家门口安装摄像头。
随后,又有人在短视频平台爆料蔡徐坤相关情况,称蔡徐坤与吴亦凡一样涉及未成年人,还晒出一张男女拥抱的照片,称其中男士是蔡徐坤。
沉默数日后,7月3日中午11时30分,蔡徐坤终于在个人微博回应此事,表示自己与C女士交往均属双方自愿,不存在“女方未成年”“强制堕胎”等。中午13时8分,蔡徐坤晒出了爆料微博用户的直播截图,其中包括那张男女拥抱的照片,称“纯属造谣,已去报警!照片不是我!”
同一天下午14时19分,该照片中的主人公也在网上现身,表示该照片是自己2019年年底发布的,照片中人是自己和妻子,同时也表示“我方已报警”。下午16时许,该网友也晒出了一张“报警证明”。
曾被指“蔡徐坤工作人员偷拍照片”的当事人表示已报警
当天下午18时8分,上海天尚律师事务所在微博晒出报警回执单,称接受蔡徐坤委托,针对微博用户“超能摄影阳阳”“懂瓜呱”对其造谣诽谤行为报警。回执单上显示,报警时间为中午13时,接警派出所则是上海松江公安分局车墩派出所。
晚上20时36分,该律师事务所再次晒出报警回执单。网友将两次发布的图片比较后发现,两张图片其实是同一张单据,不同的是后一张图将原本几处打码的地方还原了,其中包括接警民警的姓名、警号、联系电话,还有报警内容中一行文字:“经核,该案为人民法院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报警回执为何不能证明当事人清白?
同一张回执单两次被公开,差别细微,哪一张能证明蔡徐坤的清白吗?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都不能。
报警回执单其实就是向报案人表示,公安机关已接到报警。在回执单底部“说明”项目的第一条,便已经解释了回执单的功能:“本回执单仅证明本公安机关已经接到报警人所报告的情况,不做其他任何证明。”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才会立案,进入下一个司法程序。这也意味着拿到这张回执单,并不表示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甚至不代表已经进入司法程序。
一个人如果觉得自己被人造谣诽谤,损害了自己的名誉,如何证明清白?据悉,通常有三种处理途径:如果情节相对较轻,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侵犯名誉权,系民事纠纷;也可以报警,后由公安机关认定对方存在诽谤造谣等违法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到涉嫌犯罪,当事人可自行到法院刑事自诉。
涉嫌刑事犯罪的,除了大家熟悉的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还有自诉。诽谤罪在《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是这样规定的: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按照法律规定,诽谤罪一般要当事人自己到法院起诉,如果取证存在困难,可以请法院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这一要求是由法院向公安机关提出。
蔡徐坤方律师事务所前后两次晒出报警回执,细节不同引起争议和猜测
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事实上公安机关对此报警的处理已经在回执单上体现,正是这张回执单第一次被发出来时用马赛克挡住的那句话——“经核,该案为人民法院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这意味着蔡徐坤方要自己到法院提起诉讼。
类似的案例此前就发生过。2021年8月,中国女排在奥运会失利,有人称女排队员朱婷在训练、商业代言、队友相处等多方面存在问题。朱婷选择报警,这张回执单上同样有这句“经核,该案为人民法院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朱婷随后表示“已公证,固定证据。已报案,请求追究刑事责任。下一站,人民法院。”
司法实践中,也有过诽谤罪由自诉变为公诉的情况,即后续有证据表明“案情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此前备受关注的“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中,当事人谷女士在取快递时被人拍摄视频并被造谣“少妇出轨快递员”。报警之后,当地警方对两名视频制作者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但谷女士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选择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法院受理后,由于该案影响极大,根据检察机关建议,当地警方立案侦查,案件由自诉转为公诉。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分别以诽谤罪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不仅是法律问题
不过在娱乐产业业内人士看来,即使这一案件最终蔡徐坤方胜诉,也将对其经营的偶像事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在微博上拥有超3900万粉丝的蔡徐坤,个人认证中虽包括“歌手”“制作人”等身份,但对粉丝之外的不少人而言,对他的作品几乎没有印象。“偶像工业”作为亚洲地区独树一帜的文化现象,通过精心包装打造的年轻人们虽有歌舞作品,但往往限于粉丝之间传播,更多是通过频繁参与综艺节目、时尚活动,以及在互联网平台与粉丝互动,以职业化的“人设”满足粉丝的幻想。这也使得偶像区别于演员、歌手等传统演艺人员,他们不需要凭借特别专业的技能,而是依靠近乎完美无瑕的“人设”,因此在偶像工业里,年轻偶像们甚至连谈恋爱都不被允许。“一旦粉丝的幻想破灭,对于偶像的职业就是毁灭性的打击。”一些熟悉饭圈的人士直言,即便蔡徐坤此次行为并未违法,但从其回应来看,并未否认C女曾怀孕并堕胎,也未否认其母亲曾雇人跟踪,“这就是完美偶像形象的一次损坏。”
在研究偶像工业的吴先生看来,蔡徐坤此次事件发展至目前是一个“前所未见”的案例。“一方面死忠粉丝希望为偶像‘松绑’,不要像日本韩国那样连偶像恋爱就会被纳入‘失格’范畴;另一方面很多网友却希望社会对并没有突出技能却享受到各种光环的偶像予以更高的道德检视,哪怕是两性关系处理不当这样普罗大众也会面临的问题。”吴先生说,这种“纠结”正如蔡徐坤当前的处境:一方面已有机构对其提出“风险提示”;另一方面其广告金主们依然观望,没有立即解约。“必须强调的是,偶像作为公众人物,必然有较常人更高的道德标准,而不仅仅是‘不违法’。”
栏目主编:施晨露 题图来源:IC photo(资料图) 图片编辑:曹立媛
来源:作者:简工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