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地铁8号线“大叔被疑偷拍自证清白后仍被曝光”事件引发关注,与该事件相关的多条新闻冲上微博热搜。

四川大学回应:将按程序依规依纪处理

6月11日,该女子公开道歉,该女子被曝出系四川大学新闻学院研究生。四川大学就此事作出回应,学校对此高度重视,已密切联系属地警方及当事学生了解核实情况,将按程序依规依纪处理。

事件脉络

大叔被疑偷拍自证清白后仍被曝光

6月7日,广东广州地铁8号线上,一女子看见一大叔蹲着玩手机,怀疑对方是偷拍自己,要求检查相册。在大叔同意让她检查相册并自证清白后,该女子仍在网络曝光大叔是猥琐男,称手法娴熟不是第一次作案,并表示既然没有偷拍,那他为什么不为自己发声。

网络视频截图

广州地铁回应

6月9日下午,广州地铁工作人员回应称,当时警方已介入处理,因为是误会,双方当时已经和解。

如果在地铁上发生疑似被偷拍的情况,应该怎么做?

该工作人员表示,首先要做好取证,第一时间报警处理。部分列车会有巡视人员,但遇到突发情况建议报警处理,或到站后联系工作人员协助报警。

关于取证,建议记录下事发时间和所在车厢,将有助于后续警方调查。监控因涉及公众隐私,一般需通过警方调取,地铁方将全力配合警方调查。

大叔儿子:希望她能站出来公开道歉,否则会起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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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齐鲁晚报记者联系到事件中大叔的儿子邓先生。他告诉记者,自己是昨天晚上才知道父亲被该女子当做“猥琐男”发到网络上,此前父亲和该女子通过警方调解达成和解,是因为根本不了解该女子网络曝光自己的严重性。

“昨天晚上我朋友从手机上看到了我爸爸,转给了我,我才知道这个事在网上被曝光了。”邓先生说,父亲是农民工,当天是因为工地下雨没干活,所以想在广州转转,没想到坐地铁回来的路上遇到了这件事。“我父亲没有偷拍,当时也给她看了手机相册,证明自己没偷拍,但是那个女的还是把他发到了网上。”

邓先生说,6月9日的时候警察叫父亲去派出所,当时该女子也在现场,“我爸爸并不知道她已经把自己发到了网上,就跟她达成了和解。”邓先生说,父亲今年56岁,老实巴交了一辈子,平时不上网,也不会用复杂的智能手机,之前开摩的收款用的二维码都需要自己帮他打印。

因为父亲不会上网看新闻,也就不知道该女子行为的严重性。“我爸还以为发出去的视频删掉就没有了,他不知道网络可以转载扩散的。”邓先生说,目前自己也联系不到发布视频的女子,他希望该女子能够公开道歉,“这个事情在网上对我们影响太大了,我们希望她能站出来公开道歉,否则我们会起诉她。”

女子道歉:哭诉学校准备开除她

11日晚,涉事女子通过其微博账号“注册不了张z”公开道歉:我不该在地铁上和您确认后依然在网络上随意散播视频,并对您本人形象进行不当描述。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这件事情给您和您的家人带来了严重的伤害,我郑重地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深深的歉意。

在发现该女子把父亲在网络上曝光后,6月11日,邓先生陪同父亲到广州鹭江站派出所报警。当天下午,该名女子从东莞赶到了广州鹭江站派出所,与邓先生一家沟通协商。“在派出所她一直在哭,在那哭了一下午,我们看着也不好受。”

邓先生告诉记者,该女子哭着说学校里准备开除她,希望能够取得邓先生和父亲的谅解。“她是大学生,我们是农民工,她的文化水平比我们高,犯了错我们应该给她一次机会。她(考上大学)不容易,希望学校不要开除她。”邓先生说,自己家只需要她能够在网上公开道歉就行,并不想让她退学或者赔偿,“有好多律师联系我们说可以免费帮我们起诉,但是我觉得不想再起诉她了,我们跟她说了只要道歉我们还会谅解,给她一次机会。”

网友: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针对此事网友看法不一,有网友认为“只有处罚才能警示后来者,不要制造所谓的“新闻”为自己搏眼球。也只有处罚才能让以后真正被偷拍的人可以正确的维权。”

“作为该专业的高等学生应该比普通人更具有这方面的意识。看了完整视频,很明显是在制造舆论毫无专业素质。 个人认为新闻传播学是对社会有重大意义的,不能任由自己的专业优势而发挥错误的舆论效果,这样只会害人。所以必须得严惩,才能给相关专业的人做到更好的警醒。”

还有网友则表示“得饶人处且饶人,我也被骚扰过,我能理解她的那种不安”

也有网友称“每个人能承受的重量不一样,不要用自己的想象去轻易评价别人经历的人生。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胡锡进两次评论此事

针对此事,胡锡进进行了两次评论,他在11日评论中表示,“人都有犯错的时候,尤其是年轻人,做人可以说是一生的学习。说话做事不要骄横,对比自己弱势的人,要多有同情和尊重,这是所有人都应崇尚的品德。”

12日他发微博称支持川大处分曝光女大学生。

媒体评论:诽谤、霸凌不是维权

对此作出评论。本来,年轻女性在人群拥挤的地方有一些“过敏”也可以理解,而且性骚扰取证也是比较困难的。如果这名女生,在警察认定是乌龙之后,就此作罢,或者,哪怕事后发社交动态,只是提醒一下周遭女生当心偷拍,也不至于引发公愤,但是,这名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依然选择了毫无顾忌地中伤、诽谤对方,毫不在意自己的构陷、网暴可能对对方造成的伤害。

是什么支撑着一个人理直气壮地诽谤、网暴他人呢?书读了那么多,却选择了仇恨和偏执,却选择了精致的自私。古人说: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知羞耻,明善恶,是做人的根本。明明知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侵害”,还去所谓“维权”,这就是碰瓷,是盗用女性权利的符号去“合法伤害”无辜者。

知错而为,知错不改,强词夺理,严重败坏了女性维权的社会公信,推动社会性别撕裂。受害者不仅是被诬陷的具体个人,也包括女性群体本身。女性的权利意识高涨,坚决对性骚扰说不,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但是,也出现了一些人故意渲染性别对立、冲突,把这个当成流量密码。这是值得警惕的。学会维权,也得学会尊重别人的权利,性别平等的大词,不是霸凌他人的道具。向被自己误会、中伤的那个中年大叔,说声“对不起”,很困难吗?

人民网评论表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曝光不能触碰法律“红线”。公民的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以及个人信息权益等是人们的基本权利,也是人们正常生活的保证,必须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在现代信息社会中,必须严守法律底线,依法处理好公民自由表达和隐私权等合法权利保护之间的关系。

虽然,目前我国没有针对网络曝光的专门性法律,但根据我国的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在网络平台上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与此同时,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等。曝光视频的发布者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很可能被追究相关民事乃至刑事责任,这也提醒每一个人:选择网络视频曝光的办法需要慎之又慎,否则可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对此,你怎么看?

欢迎评论。

编辑:王冰姿

来源:人民网、@、、齐鲁晚报、四川观察、新浪微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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