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

最近,温州瑞安一条警方通报引起了广泛争议。6月11日,当地警方发布通报,指9日与10日有两名村民分别擅自组织人员在河道内进行民间划龙舟行为,9日的活动中龙舟沉水,船上人员均落水,经救援无人伤亡。警方依法对黄某、李某分别予以行政拘留9日、7日的处罚,案件正进一步调查。

原来,瑞安已在全市禁止民间划龙舟多年,这也就意味着,仅组织赛事本身就违反了当地的规定。

端午期间划龙舟,是中国民间传统活动,如今居然有人因为组织龙舟比赛而被拘,网友纷纷表示不解。更令人震惊的是,瑞安的这条“龙舟禁令”并不新,甚至也和疫情的特殊情况没有关系,而是早在2014年就推出的。按照瑞安市政府的说法,禁止民间划龙舟是因为当地多次发生由划龙舟引发的冲突、械斗,而且民间划龙舟活动存在摊派、低俗、迷信等现象。

所以说,是因为在划龙舟活动期间出现了一些违法或者不文明行为,当地政府直接把民间划龙舟给禁了。这样的逻辑和做法,不就是典型的“把孩子和洗澡水一起倒掉”吗?因为不想管、管不来,所以干脆“一刀切”禁掉,这是典型的“懒政”。

然而,在这样因“懒政”而“一禁了之”之后,问题并没有解决。在瑞安禁止民间划龙舟的10年后,还是有人继续组织民间划龙舟,而且问题也还存在,甚至因为官方以“禁令”置身事外而缺乏监管,让这些活动变得更加危险和没有保障。

一禁了之是最简单的处理方式,却是最粗暴而无用的,不仅是“懒政”,也是行政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足的体现。存在械斗,就应该针对械斗进行监督和管理;存在强制摊派,就介入强制摊派问题去调查处理;存在低俗、迷信,就加强引导和规范。要做到改变一项传统活动中衍生出来的陋习,当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不容易不意味着不用去做,更不代表直接禁掉就能免责。

有民俗学专家指出,划龙舟是民间传统,应该鼓励社区、群体民众根据自己需要自发自由地传承龙舟精神,不宜因有负面问题就一概否定。其实,这么简单的道理,不用民俗专家来说大家也都能明白。与其说瑞安当地政府不明白,更多的是不在意——不在意民俗活动的发展,更在意自身工作便利简单与否。

实际上,瑞安禁掉民间划龙舟,只允许大家参加官方比赛,“以竞技龙舟代替传统龙舟”的做法是不成立的。划龙舟的活动本身就有很强的宗族意味和家族传承,龙舟精神代表的是对未来生活的美好祝福,更反映出村落的文化自信和凝聚力,因此,不仅是划龙舟时的配合,龙舟本身的装饰都有其不可替代的意义。例如,广州车陂村近日将出战2023年广州国际龙舟邀请赛,其中,“新东坡号”龙舟将参加彩龙竞艳项目,在主题和装饰的设计上都将集全村人的智慧,重点展示该村的龙舟文化和底蕴传承。

而瑞安官方组织的龙舟比赛,完全是按运动员的要求统一训练、统一服装,连船身设计都是统一的,失去了划龙舟本身的“灵魂”,又何来传承发展呢?

对民间划龙舟一禁了之,这样的做法十分傲慢,既不能促进民俗活动的发展,更不能保障活动本身的安全,是“懒政”也是“无能”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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