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桐柏,一女子与丈夫到他人家里工作时,因将主人家中两盆兰花各掐走了一枝花茎并拿回家中种植,被警方刑拘。

事后当地兰花协会鉴定其中一盆价值不到一千元,另一盆兰花死亡无法鉴定。可物价局鉴定两盆价值7万。

家属赔偿8万后获得谅解。法院判3年缓刑4年。

汪先生家中装修时,雇佣金先生与其妻子夏女士到家中帮助收拾东西。

夏女士在干活时发现汪先生家中的两盆兰花长得非常漂亮,于是在离开时,从每盆兰花中各折走了一枝,并带回家中种植。

可谁曾想,几天后这两枝兰花不仅没种活。当地公安民警还以夏女士涉嫌盗窃为由,找上门来并要求夏女士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事后当地兰花协会出具鉴定报告称,一盆价值为500-1000元,另一盆则因已经死亡无法鉴定价值。

随后公安机关委托当地县物价局根据两盆兰花的品相等出具鉴定报告,物价局鉴定为7万元。

而汪先生则声称两盆兰花其是以十几万买回来的。为了帮妻子获得谅解,金先生赔偿汪先生8万元经济损失。

随后检察院以构成盗窃罪,且数额巨大,起诉夏女士。

法院经审理后认可检察院的观点,并根据夏女士的主观恶意及其经济赔偿获谅解等悔罪表现,酌情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千元。

事后夏女士的丈夫金先生,对鉴定价值相差巨大表示质疑,并提出申诉,但被主管部门驳回。

而汪先生则表示,他们家里有很多盆兰花,可夏女士偏偏就在众多兰花中找到两盆最贵的,并将其折走。

汪先生同时还声称,这两盆兰花是名贵品种,且夏女士是分别掰走两株兰花的花茎,导致一盆死亡,一盆至今营养不良的后果,其才报警求助的。

有人认为,两盆兰花价值十几万,这定价的依据是什么?

兰花协会的意见是最真实的,这是成本价,因此其怀疑汪先生购买时就是被人坑了,而这个后果不能让夏女士来承担吧?

还有网友认为,夏女士折走两枝兰花,造成了汪先生经济损失,不是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么?

丈夫赔偿就行了,且也得到汪先生谅解,怎么还判刑呢?

亏死了,掐了两枝兰花,被判了,赔了八万,农夫在富人家干活,没想到人家的兰花如此之贵,也许是喜欢养花吧,搞走两枝,回家扦插,结果把有钱人家的花搞废了。

有钱人和穹人想得不一样。兰花真的值20万吗,可能真的值,当年天价达摩兰,一百多万呢,这怎么说呢。

问题就在于有钱人应该提前告知,家中的贵重物品,那些能碰,那些玩玩碰不得,这还算运气好好,赔了八万,如果这个花一百万,怎么办,岂不是牢底坐穿吗。

另外,切记,面对贵重物品,不要好奇,先问,先观察,再上手。就像去一些珠宝展,古玩店等等。

当我看到这个话题热点,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笑了一下。

被盗的兰花为惠兰绿帽大丝草和惠兰丝草中透红花。

又有多少人懂呢?

不过不明白这么多人替农妇辩解,农妇的身份固然使人同情,但是做错了,事情就应该承担.

兰花的价值也不是主人空口无凭,是专业机构鉴定给出的价值,法院也是根据法律来进行处理,甚至还给予了缓刑!

那些一直替农妇诡辩的人,和曾经外卖小哥闯红灯撞了豪车道德绑架豪车车主不要赔偿的人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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