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江苏苏州吴中区木渎镇一栋高楼楼顶,一名24岁青年男子跳楼轻生。视频显示,这名青年男子站在楼顶边缘徘徊时,楼下一名大爷起哄“你跳,不跳不是人”,并出言辱骂楼顶男子,周围人群传来嬉笑声。21时许,男子从高楼跳下。

30日,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发布通报称,2023年6月29日17时许,一名24岁男子在吴中区某高层建筑欲轻生。沈某(男,67岁)途经事发地,现场起哄,发表怂恿跳楼等不当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沈某今日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

此前潇湘晨报报道,30日,苏州市网络联合辟谣平台发布辟谣声明称,该男子系外省来苏人员,年龄24岁,因家庭琐事跳楼轻生。对于围观者起哄行为,许多网友表示“太坏了”!律师分析称,围观者此举很有可能会妨碍救援人员及时救援,或给自杀者造成压力,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会被行政处罚;围观起哄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

据目击者拍摄的视频显示,当天白天,该青年男子所站楼栋有20多层,他站在楼顶边缘。楼下有不少人驻足围观,一位推着电动车的大爷抬头冲着楼顶方向出言辱骂,“你跳,不跳不是人”“你跳,赶紧跳”,随后一直在大声起哄,而周围则有围观者大笑。

据贵州广播电视台《百姓关注》报道,目击者张女士称,当天下午就看到男孩爬上了高楼,之后还有人目睹他情绪崩溃,哭泣抓头。“在楼顶抹眼泪,抓头。他年纪轻,阅历不够,已经在崩溃边缘了,还这样刺激他,真的很可怜。”

另一段视频显示,夜晚楼下已经拉起救生气垫,在人群惊呼声中,男子跳下高楼。据极目新闻报道,记者从苏州吴中区官方渠道了解到,29日下午5时许,消防接到救援任务前往现场,晚上9时许,该男子从楼顶跳下。记者从当地医院和殡仪馆了解到,轻生男子当晚不幸身亡。木渎派出所工作人员证实称,29日晚确有一名男子在该小区跳楼轻生。至于网传视频中当时有人喊骂的情况,民警正在处理中,若属实将依法处置。

另有媒体报道,有传言称该男子是成绩不如意的高考生。30日,苏州市网络联合辟谣平台发布辟谣声明称,6月29日晚,网传吴中木渎花样城一男子跳楼视频,有网民发帖称该男子系因考试失利轻生。经属地部门调查核实,该男子系外省来苏人员,年龄24岁,非应届高考考生,因家庭琐事跳楼轻生,相关“因考试失利轻生”内容系谣言。

律师:如怂恿教唆他人自杀,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和帮助犯

该事件引发关注后,许多网友对大爷起哄的行为表达愤慨,“这种言语怂恿应该是要承担严重后果的”,“人性的恶毒被他发挥到极致了”;有网友疑惑,起哄者此举在法律层面是否涉嫌违法犯罪?会不会受到惩罚?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我国法律,围观起哄可能还达不到认定起哄人为帮助自杀的性质,但是,围观起哄很有可能会妨碍救援人员及时救援,或者围观起哄导致更多人围观,扰乱社会秩序,给自杀者造成压力,妨碍救援,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会被行政处罚;围观起哄情节严重,严重妨碍救援、妨碍公务,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

付建表示,如果有故意怂恿教唆他人自杀,并对自杀者产生心理帮助作用的,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和帮助犯,但认定的条件相对比较严格。付建解释,之所以认定为教唆犯或者帮助犯比较困难,一方面根据楼层高度,如果跳楼者无法听清或看清围观群众的教唆和怂恿,也就不涉及刑事犯罪,只能按照一般的治安案件处理。如果围观群众与跳楼者有语言上的沟通和交流,引导或者怂恿对方自杀,并且对方在受到鼓动以后选择跳楼的,可以认定为教唆犯或者帮助犯,但还需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作出判断。

潇湘晨报记者陈梦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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