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烂尾停交房贷怎么办?房地产业困境尚未缓解的大背景下,“房子烂尾、房贷断供、个人征信黑名单”等事件发生频率高。近日,一女子因房子烂尾停交房贷上黑名单的事件上热搜,引发广大网友热议。

  起因:2019年4月,王琦的妈妈购买了“雍锦澜湾”的一套商品房,同年5月23日,与开发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南宁灿琮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分行共同签订了《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王琦是担保人,其母为主贷人,贷款金额57.5万元,期限30年。

烂尾楼

  合同规定,房子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交付。直到今天,王琦妈妈的房子仍未完成施工。2021年8月开发商写给住建局的关于使用监管资金的信函里提到,楼盘销售资金全部被蓝光总部转走占用,总部无任何资金还回南宁项目继续建设。2021年同年11月,开发商发布了交房时间顺延的告知函。

  因房屋的贷款没有划入《南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取而代之的是开发商的另一个账户。王琦认为,农业银行南宁分行违规放贷,也没有履行对开发商挪用账户资金的监管义务,应该为工程项目烂尾、房子延期交付承担责任。

  2022年7月1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在交房之前,银行停贷停息,不增加任何额外费用。

  2023年6月2日,王琦收到开庭通知。7月3日,农业银行南宁分行的代理律师在庭上回应称,银行将贷款支付至非监管账户,与房屋能否按期交付,不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房屋不能如期交付责任也并不在银行。庭审从上午9点半开始,历时2小时,法院未当庭宣判。

  房子烂尾停交房贷怎么处理

  1、在开发商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期交房时,购房人可以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2、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严重超期,并符合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时,购房人可以以开发商逾期交房为理由,要求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不过,开发商逾期交房时一般都会伴随资金紧张的情况,某些开发商甚至已经资不抵债,而开发商开发的房产上一般均设有银行的抵押权。也就是说,购房人即使解除合同,开发商也很可能无力返还购房款,而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则可以要求变卖房产并优先受偿,购房人权利反而无法得到保护。

  因此,建议购房者不要轻易解除购房合同,而是等待开发商交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消费者在交付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其有权要求开发商交房,抵押权人和施工人的权利均不得对抗消费者的该项权利。若消费者不解除购房合同,当该房屋符合交付条件,消费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自己。

  3、如果开发商因资不抵债而停止工地施工,导致房屋一直无法交付的,购房者可以自发组织向法院申请开发商进入破产程序,一旦进入公司破产程序,就可以由法院组织成立由相关部门参与的破产清算小组,由破产清算小组组织对开发商进行破产重组,通过第三方注资的方式使得项目重新开工。

  房屋烂尾无法交付,购房者私自停贷的,属于债务违约行为,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要支付逾期利息或者违约金;个人征信可能产生不良记录;可能会被银行起诉等。

  烂尾楼房贷断供的后果

  1、房屋烂尾无法交付,购房者私自停贷的,就会构成债务违约,面临以下的后果:

  (1)银行会向购房者催收房贷,如果逾期不还房贷,要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是支付逾期利息。

  (2)、如果停贷时间长,银行可能会向征信中心报送购房者的违约信息,会影响购房者的征信。

  (3)、经银行催告后仍然不还贷的,银行可能会起诉购房者,购房者会败诉,并且要承担律师费等费用。

  2、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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