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在网上看到了这么一则新闻,某银行副行长每月只能领取几百元工资,因收入过低准备外出打工被单位以旷工15天为由辞退,副行长申请了劳动仲裁希望获得赔偿以及拿回银行未支付的36000多元绩效工资,仲裁失败后起诉至法院,最终还是败诉了。

读完这则新闻后大家的第一反应是什么?相信让大部分人难以置信的是一位堂堂的银行副行长每月居然只有几百元的薪水。此外,即使副行长违反了规定旷工15天以上为由被辞,但未发放的绩效工资得给人家吧?为什么劳动仲裁机构以及法院均未支持副行长要回“拖欠”工资的诉求呢?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作为对金融行业有那么点了解的人,简单分析一下该事件。

先讲讲银行副行长的月薪为什么那么低。

银行副行长在人们心目中是高收入的代名词,总的来说是没有问题的,但地方上的一些小银行还真不是如此。中国的银行根据规模大小分为很多种,规模最大的是工、农、中、建、交、邮六大国有银行,均是上市公司;小一点的是招商、浦发、兴业这样的股份制银行,其中大部分也是上市银行;之后轮到了各地的城商行、农商行,比较著名的是宁波银行、上海农商银行等,只有部分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商行、农商行在A股上市。

很多地区的农商行其实就是以前的农村信用社,以本事件中的辽宁建平农村商业银行为例,前身就是当地的农村信用社,规模不大,服务对象仅为当地农村企业和居民。

当然,一家农村商业银行总行的副行长在当地绝对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但事件中的副行长显然不是总行的领导。

一般来说银行分为总行、分行和支行,层级逐步降低,类似总公司、子公司、孙公司。原告是建平农村商业银行白山支行的副行长。辽宁的农村商业银行规模本就不大,又是支行(孙公司)的副行长,和大家心目中高大上的银行高管显然不是一个概念。

如果一定要给这位副行长套用行政级别,那么最多也就是副科级干部了,还不一定是实职领导,只是级别到了副科。

讲到这里估计大家还是无法想象一位银行员工怎么可能每个月就领几百元工资。别急,我们继续往下说。

银行的薪酬体系较为复杂,总的来说分成两部分,一是基本工资、二是绩效工资,对副行长而言大头必然是绩效工资,基本工资还真的只能维持基本生活。

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这位副行长的月基本工资估计不会比这个数字高出多少,预计不到3000元(接近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注意,月工资没有扣除个人社保缴费,计算社保的基数为全年收入(算上绩效薪酬)除以12个月得出的结果,这就导致可能需要扣除2000多元甚至更多的社保个人缴费部分,每月到手的基本工资只剩下几百元是很正常的事情了。

有的朋友可能还是不能理解这个问题,举个简单的例子说明。

假设一位员工月基本工资为3000元,一年基本工资为3.6万元,每年的绩效奖金为10万元,全年税前收入为13.6万元。

社保是按照13.6万元的年收入核算的,每月的缴费基数为1.13万元,辽宁的社保公积金个人最高缴费比例为22.5%,每月需要从工资中扣除2542.5元(1.13万*22.5%),未发放绩效工资时的到手收入只有457.5元(3000元-2542.5元)。

因此,农村商业银行的支行副行长在一年中的某几个月里每月到手收入只有几百元是很有可能的。

理解了第一个问题后再来解释一下劳动仲裁机构以及法院为何不支持王副行长要回绩效工资的理由。

判决书中提到的争议绩效工资总额为36092.36元,按理说即便是把员工辞退了也应该支付拖欠的工资,王行长确实吃了亏了。不过,金融行业有其特殊性,监管部门规定各银行要建立绩效工资延期支付制度,绝大部分银行已经按照监管要求制定了适用于本行的规定,一般采取50%的绩效工资延期三年发放,每一年发一部分。比如,某银行管理人员2022年的绩效工资为12万元,当年发放6万元,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分别发放2万元。

被告银行在2021年即按照监管要求规定制定了《辽宁建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暂行办法(修订)》并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争议的36000多元绩效工资为延期支付部分,分三次支付,第一次的支付时间为2022年年末。

顺便提一句,银行之所以要搞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银行管理人员的绩效与拉到的贷款息息相关,借出去的钱越多绩效越好、收入越高,有些高管为了个人私利将资金借给不符合贷款规定的主体,反正还贷款是一年甚至几年后的事情了,先完成指标、拿到绩效薪酬再说。这无疑提高了银行的风险,采取绩效薪酬延期发放以及追讨制度能够从一定程度上防止损公肥私的行为、降低道德风险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回到本案上来,被辞退的王副行长未经单位批准,擅自旷工超过了15天,按照规定予以辞退,关于这一点王副行长是认的。同时,《辽宁建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暂行办法(修订)》规定因员工过失导致被辞退后不再发放绩效薪酬。

36000多元的绩效薪酬原本会在2022年年底支付一部分,王副行长2022年5月因旷工被辞退,所以确实不符合领取延期支付绩效薪酬的条件。

需要说明的是辞退前王副行长每月实际到手的工资确实很低但这不意味着他已经没钱了,因为2021年的绩效薪酬只是一部分采取了延期支付的方式,另外一部分(估计为50%)在2022年年初已经支付了。换言之,去年年初王副行长一次性领取了36000多元的绩效薪酬,并非每个月真的只能消费几百元。

此外,只要王副行长继续在银行工作下去,未来的每一年都会获得前几年的延期支付绩效工资。比如,三年为一个完整的绩效薪酬发放周期,2023年可以拿到2021年以及2022年的一部分绩效薪酬,2024年年末可以拿到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的一部分绩效薪酬,以此类推。

金融行业已经过了前几年野蛮、快速增长的时期,从业人员必须调整心态,做好过苦日子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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