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捡到万元金手链以为是假的随手丢弃,法院判其承担八成责任并赔偿失主8376元。广西媒体近日一则报道引发了网友广泛关注,特别是在社交媒体上,不少自媒体博主转述中描述为更为吸睛的“广西男子捡到一条手链后以为不值钱,直接扔了,结果赔八千多!”让一起小案产生了不小的舆情,天下还有这等奇葩事情?这还了得?更有网友发出了“在不能扶人后,东西也不能捡了”的感叹。到了与南京彭宇案相提并论的地步,可以看出这一案件对于人心的巨大冲击和颠覆意义。但事实上,网民对于此案的表达情绪多于理性,存在着极大误读必须纠正。

据广西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账号披露,案情是这样的:2022年8月4日晚,失主何某抱小孩下车时掉落一串手链在地上,第二天早上发现手链遗失后,通过调取视频监控查看,确定遗失物是被韦某拾起。报警之后双方协商无果,于是告到法院,韦某始终辩称当晚捡到的东西,不是何某的足金手链,而是带有钥匙扣的一条链条,捡走后到光亮处确认是不值钱的东西便丢弃了。案件其实并不复杂,就这么简单,从公开信息来看,失主丢失的是一条金手链,这应该是可信的,但在有视频为证的情况下,韦某还在辩解自己捡到的是一条普通链条,假如你是法官,你会选择相信哪一方?

再说了,既然韦某承认捡到了东西,一切更得按照法律来办了。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此外,拾得人在将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照着法条来看,韦某既没有返还失主,也没有送交有关部门,更没有妥善保管,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不就是应该的了吗?

出于好奇,将这个真实案例抛给了某款国产AI,但几次得到的都是依照现行法律框架下的回复。看来,连机器人都明白的法律基本常识,我们反而产生了误解和混乱。回过头来看,广西这起非典型的典型案例,如果起初大家都能够回归于法律和事实的层面去讨论,也许压根就不会产生那么多的争论和口水,又何至于生发出“在不能扶人后,东西也不能捡了”的调调。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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