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来,“福原爱或面临2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相关话题冲上微博热搜,根据新闻的报道,产生上述情况的原因是由于在福原爱与其前夫江宏杰的离婚案件中,福原爱拒绝交出二人孩子抚养权,不执行日本法院判决结果,江宏杰向日本警方提出刑事控诉。目前刑事案件警方已经受理,而福原爱恐将面临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福原爱本是一名前日本乒乓球国家队的运动员,虽然与我们不同国籍但是也深受中国球迷的喜爱,在国内有着“瓷娃娃”的美称。然而遭受刑事指控一事却把她推到了风口浪尖,让很多球迷对她失望。
作为一个法律人士看待此事时也会思考为何福原爱会沦落至此,虽然日本与中国同属大陆法系,但是具体的法律法规仍有不同,本文也将以中国国内法律来分析福原爱上述行为将产生的法律责任。
一、离婚案件为何会遭到刑事指控
(一)拒不执行法院的裁判
在部分“吃瓜”群众的眼中,福源爱与江宏杰本是因民事离婚产生的纠纷,为何会被指控刑事责任?其实一个直接的原因就是福原爱拒绝履行生效判决这一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此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十分明确,具体内容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见福原爱拒绝交出抚养权,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在国内将会直接触犯这一法律规定。
(二)为何会有“绑架”这一说法
首先还是需要明确日本法律与中国法律存在许多差异,在日本的《刑法典》中是有规定略取或者诱拐未成年人或者以移送至所在国外为目的,略取或者诱拐他人的将会遭到刑事处罚,因此在日本是有可能会以绑架来追究福原爱的刑事责任。
然而中国的《刑法》规定却并不一样,在中国是否构成绑架罪有一个基本的前提,那就是是否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很显然福原爱拒不交出抚养权,并不是为了向前夫江宏杰索取财物。因此如果中国警方收到类似案件的报案,则不会进行刑事立案。
从以上两种情况分析,如果在中国福原爱不执行生效判决,并带走孩子,主要涉嫌的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非绑架罪。
二、在合法的前提下福原爱有机会夺回抚养权么
在中国合法方式夺回抚养权的手段相对比较少,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为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将抚养权交由对方,考虑到福原爱与前夫江宏杰矛盾已经上升到警方出面的前提下,这种方式应该很难实现;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常见的情形包括有抚养权的一方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者经济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如破产)导致无经济能力抚养子女等。依照目前江宏杰的情况,通过法定情形变更抚养权也是一件较为困难的事情。
三、结语
对于离婚家庭来讲,离异的父母双方更应到考虑到子女的健康成长,而非一己私欲,福原爱虽然之前是一位深受球迷喜爱的运动员,但生活中的这种行为不应得到支持,最终不仅导致子女成长受到影响,也为自身带来了不必要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