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双峰县公安局被状告索赔一案迎来一审判决,判决双峰县公安局赔偿死者家属82万元。而这起案件的背后,就是引起全国轰动的男子潜入同学家中砍人而未被罚,7个月之后驾车撞死对方及孩子事件。

整个事件回顾。

彭女士,家住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早年离异,独自抚养一个儿子。

2017年1月,彭女士家新盖的楼房完工,当时宴请了10多名中学同学到家中聚餐,庆祝乔迁之喜,而周某就是其中之一。‘

周某,男,和彭女士是同县不同村的人。在参加彭女士乔迁宴之后的,就怀疑彭女士在宴会期间对他进行了拍摄和录音,认为这是对他名誉的侵犯。

周某也因此找过彭女士,尽管彭女士和当时在场的同学事后反复解释,但是彭某就是不相信,并对宴请他的彭女士怀恨在心,产生了报复心理。

2019年2月4日大年三十,周某携带射钉枪到彭女士家中进行威胁,几天后,又对彭女士发恐吓信。

随后在2019年期间,周某遭遇了妻子离婚,在年底时母亲也离世,周某认为是彭女士给他带来的不幸。于是在2020年2月3日,也就是农历大年初十,再次去彭女士家中滋事。

彭女士也是考虑到周某的不幸情况,当时心软也就没有报警。

然而,在2020年2月26日当晚,距离上次23天之后,周某持刀潜入彭女士家中。当时彭女士察觉家中有异常,以为是进了贼,给堂弟彭某华等人打电话后,一同前往楼上查看,被潜伏的周某冲出,刺中颈部,堂弟彭某华和另外一人制服周某时也受伤。

周某当晚就被双峰县公安局带走,彭女士却受伤住院。彭女士、彭女士堂弟和另外一人事后经过鉴定,伤情均为“轻微伤”。

这起事件,周某没有受到任何的处罚,而且很快就被释放了。

事后据周某交代,他被带走之后做了一个笔录,第二天被带到双峰县公安局。双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队长,是其表哥,对他说,他做的不对,派出所所在给他一个机会,先放他回去。

彭女士出院之后,多次电话询问案情,要求对周某采取拘押措施。然而办案民警却先是说因为疫情原因无法拘押,后来又说周某的行为够不上刑事案件。

2020年4月5日,周某携带螺丝钉再次来彭女士家门口滋事,随后被警方带走并很快又释放了。

2020年10月12日,周某心中的报复达到顶峰,当天天不亮就驾驶租来的汽车来到彭女士家附近等待。

早上6点40分左右,彭女士骑摩托车带着儿子和外甥女出门,周某驾驶汽车尾随,并最终快速撞击摩托车并推行70米左右距离。彭女士当时直接被撞的飞进了农田里,两小孩摔地。周某更是倒车碾压彭女士儿子。

彭女士事发后被送医抢救无效,当晚死亡,年仅39岁。彭女士儿子事发当场死亡,年仅14岁。彭女士12岁的侄女住院治疗。

而周某事发之后又开车撞开彭女士家大门,欲自杀,后弃车逃离,并于12日后潜回家中投案。

2021年1月4日,双峰县公安局对周某进行精神病鉴定,认为周某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周某和彭某不存在感情纠纷和经济纠纷。

2021年5月,娄底中院一审判处周某死刑,赔偿经济损失12万余元。随后周某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2023年7月7日,周某被执行枪决。

而在事件发生之后,彭女士家属向有关部门反映双峰县公安相关人员的问题,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2021年2月,双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反对者葛某、派出所所长贺某、法制大队副队长朱某被留置调查。

2021年3月,有关部门发布消息,3人存在严重违法违纪,正在调查。

2021年5月21日,上述3人,再加上派出所民警罗某,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由娄底中院指定冷水江市法院审理。

2021年6月,彭女士家人向双峰县公安局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赔偿共计596万余元。

双峰县公安局审核后认为,公安机关虽有拖延履行职责的违法行为,但是彭女士母子被害、外甥女受伤是周某造成的,与双峰县公安民警是否履行到位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双峰县公安局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彭女士家人不能接受这个说法,2021年9月,将双峰县公安局告上涟源市法院。

时间来到了2023年,此案也于近日迎来了一审判决。涟源市法院确认,双峰县公安局部分未履行法定行政职责的行为违法,赔偿家属损失82万元。

而彭女士家属并不服,于2023年10月27日向法院邮寄了上诉状。

而此事,也经由媒体报道,引发了无数网友广泛的谴责和讨论。

首先,生活的苦不能归结到他人身上。生活总会是波荡起伏,没有人能一帆风顺。生活状况出现问题,多去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而不是去埋怨他人。

周某的生活出现离婚、妈妈去世等问题,把问题归到是彭女士身上,认为是彭女士阻碍了自己的运势,这本身就是一种偏执,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更是一种极端行为。数次上门,潜入他人家中持刀伤人,这不仅没有道理,更是违法行为。更丧心病狂的是,蹲点守候,开车冲撞,倒车碾压小孩,简直是没有人性可言,而周某最终的死刑,是必须也是必然的结果。

其次,没有成本的犯错是悲剧发生的根源。任何人都会犯错,犯了错都需要行为承担相应的后果。然而看看这次事件中的周某,多少次上门滋扰威胁,甚至出现入室持刀伤人的情况,然而周某受到了什么惩罚呢?

仅有2次被带入派出所,然而仅有的2次都很快被释放。彭女士多次咨询进度,提出对周某的刑拘,然而却全部被拦了下来。周某的违法仅仅付出的就是录个笔录,成本几乎为0。没有违法后相应的惩罚,偏执的行为必然会走向极端,这才是最后悲剧发生的根源所在。

再次,公安机关被判罚82万的判决真的合理吗?事发之后,双峰县公安拒绝国家赔偿,认为彭女士及其儿子被害事件是周某所为,公安只是拖延履行职责,并不承担责任。

这话何其的可笑。法律法规的制定,是为了引导、惩戒和纠正,告诉人们什么事情不可以做,犯了什么错要承担什么责任,告诫人民奉公守法,用法律手段进行改造。出了违法行为,打击犯罪是公安机关的本分,可事实呢?出现持刀伤人都释放了,这算怎么回事呢?

这不是拖延,是不作为,是纵容和包庇。没有一次次的纵容,哪里有周某的无法无天,哪里有悲剧的发生?无序会产生混乱,混乱会导致灭亡。这能用拖延一次来当做借口吗?

法律是人性的尊严,权利是维护法律公平公正的手段。当手中的权利开始倾斜时,还把悲剧怪罪到人性的恶上面,这完全是站不住脚的事情。

截止到目前,彭女士及其儿子的遗体还在殡仪馆,彭女士的家人已经提起上诉,也希望法院切实的调查好整个事件中的脉络,给彭女士及其儿子一个交代,给出应该有的说法和赔偿,也给广大网友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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