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一案。因涉及被害人隐私,案件依法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方式。
7月25日,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一案二审开庭,此事迅速引爆热搜。不过,相较于内地媒体的就事论事而言,台媒和港媒则是“剑走偏锋”,他们认为吴亦凡之所以不服从一审判决,是因为他担心被遣返回加拿大后遭“化学阉割”。
其主要理由是,根据加拿大法律,当地未为性犯罪的追溯期设限,即代表无论罪案发生多久,只要受害者向警方报案,若罪行成立就仍需接受加拿大法律的制裁,性罪犯或受“化学阉割”之刑。而实际上,早在吴亦凡被捕时,就有加拿大女网友以强奸罪起诉吴亦凡。目前,该案并未撤销。
说实话,扒姐看到“化学阉割”四个字不禁莞尔,总以为是台媒和港媒危言耸听。哪知当我查询相关资料后,竟然发现还真的有这样的刑罚。据港媒报道分析,哈萨克斯坦曾在2016年通过了《化学阉割法案》,并于2018年正式实施。该法案通过之后,有遭到“化学阉割”的惩罚者表示,“会很痛”!
另据企查查公开资料显示,吴亦凡一共关联4家企业,其中3家工作室均已于2020年注销,目前为存续状态的仅剩他和表哥吴林共同持股的厦门亿和云起文化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言以蔽之,在缴纳巨额罚款、赔偿合作方损失之后,吴亦凡可能已经没有足够的资金去请大律师在加拿大打官司。这样一来,他享受“化学阉割”之刑或许还真的有望实现。
不瞒你说,吴亦凡这个瓜吃到如今,早就已经味同嚼蜡了。但是,媒体依旧紧咬不放,网友依旧乐此不疲,说明这个事件太恶劣了、太有代表性了!业内希望拿他来震慑其他艺人,我们希望拿他来提醒自己——管不好下半身,就过不好下半生!
希望明星们能守规矩、守法,远离非法之路;也希望我们都不要三观跟着五官走,当心放纵私欲带来的后果。坦坦荡荡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给世界以浩然正气,给青少年真正的榜样力量!今日热点讲完后,阐述一下个人近期的操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