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烟花爆竹是禁是放,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前不久,全国人大法工委发声,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规定应予修改。极目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在此大背景下,大多数地方保持“禁放”政策不变,一些地方松绑“禁改限”,一些地方“限改禁”。

“全面禁燃烟花爆竹”规定应修改

2023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备案审查报告公布多起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这一案例。报告在谈及该案例时称:“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公民和企业对全面禁止性规定提出审查建议。”

(图源:央视报道截图)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审查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制定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对于销售、燃放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未作全面禁止性规定。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应当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予以修改。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同意对相关规定尽快作出修改。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介绍,全国人大法工委对全面禁燃令提出修改,是法工委履行自己备案审查职能的体现。需要注意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所说的“不合法”,指的是“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而非“全面放开”,不加任何限制。因为根据现有法律,在一些情况下是允许地方政府在烟花燃放的区域、时间、种类上作出限制性规定的。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他表示,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中没有哪条规定对烟花爆竹的燃放采取全面禁止的条款,因此一些地方性立法或地方性行政规范文件中,如果提出本地区全面、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话,除非有明确必要的理由和本地区的现实需要,否则与上位法是存在冲突的。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下位法必须服从上位法,要与上位法的规定保持一致。

一些地方松绑“禁改限”

据澎湃新闻2023年12月31日报道:原先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松绑了“禁燃令”。

章丘区人民政府2023年12月29日发布公告称,根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结合章丘区实际,现将章丘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公告如下:东至胡山大街,西至绣源西街,南至青云大道(南外环),北至龙泉路,以上范围以道路外侧路沿为界。其他禁放要求按《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执行。本公告自2023年12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9月30日;原《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公告》(章政发〔2018〕15 号)同时废止。

(图源:新华网)

澎湃新闻注意到,此次公告划定的禁燃范围大致为章丘主城区,而在2018年,前述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公告曾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济南市章丘区全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得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并合理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统一警示标识,做好安全提示和防范工作。

2023年12月19日,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处处长王敏表示,根据《昆明市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管理办法》规定,昆明市5个主城区和3个开发(度假)区,2024年春节经营和燃放的时间是腊月二十至正月十五(2024年1月30日至2月24日,共计26天)。市辖区内所有学校、医院、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娱乐场所、集贸市场、海鸥聚集觅食和栖息地、重点防火单位、商场超市等11类地点和区域,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的地点和区域,全年禁燃。

郑州市政府曾发布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政策,规定了烟花爆竹限制燃放时间和区域:从除夕早7时到正月初一凌晨1时;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五每天7时到23时;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可以在非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今年1月4日,郑州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应上游新闻记者称:“今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会公布新规定,但暂时还没有出台。”

而作为热门旅游城市的杭州,今年是否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很受游客关注。1月4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应上游新闻记者:“杭州今年的烟花爆竹燃放政策还没有确定,要等新政策出台了才知道。”

另外,早在数月前,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中,广州市一些区制定的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范性文件已被纠正,将全域“一刀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修改为划定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从“禁”到“限”,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纠正不当规定走在全国前列,老百姓称“年味”又回来了。

2023年初,全面实施禁放政策已有近10年时间,河南、广东、山东、辽宁等多地将“禁止”改为“限制”,规定民众在特定时段和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通过细致的规定引导人们科学适度燃放烟花爆竹,曾引起一片叫好。 

多地明确“禁燃”

据中国青年网报道:公安部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共有444个城市禁燃烟花爆竹,764个城市限燃;2018年,全国803个县级以上城市禁燃烟花爆竹。

1月4日,上游新闻记者从成都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今年春节的烟花爆竹禁燃政策,成都没有新变化,仍执行原有规定。去年1月,成都曾出台全域禁燃的规定。

(图源:上游新闻)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就在2023年12月,全国已有多地宣布了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例如,2023年12月7日,陕西咸阳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我市行政管理区域内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对继续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由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公安部门收缴烟花爆竹制品,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固始县2023年12月14日发布《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固始县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禁放区域时段:全县全域全时段禁放。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物业等服务企业,应当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及时劝阻、制止、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

2023年12月22日,河南媒体大河报网发布消息《许昌明确:当前全域全时段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当前,许昌市实行全域、全时段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2023年12月26日,安徽《亳州晚报》发布报道《到明年三月底,全市全域全时段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2023年12月27日,河南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发布了《焦作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些地方调整“限改禁”

去年,山东滨州、东营两地明确春节期间在部分区域和个别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曾一度引发关注。滨州新修订的《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要求主城区和县市区建成区全年禁放。

(图源:闪电新闻)

东营市2023年12月15日举行《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称,2021年9月22日,全市制定了《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限燃限放区域、时间、责任分工等内容,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1日,《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在第9-5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在保留《暂行办法》部分内容的基础上,将限燃限放调整为禁燃禁放,与省内其他市保持政策一致。

专家:在安全、环保和“年味”上寻找平稳点

记者注意到,一些城市在划定“禁燃区”时充分考虑到空气环保、人员安全、消防安全等实际情况。

北京民俗学会会长、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高巍表示,各地禁燃烟花爆竹也是从现实角度考虑。一方面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对空气造成污染,另外也容易产生安全事故。但是,过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重要的一项民俗,放鞭炮不仅增加了节日的喜庆气氛,也寄托着人们的美好希望,凝结着人们的文化情怀和民族情感。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表示,对于烟花爆竹的“禁”和“放”争议已久,而法律规范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要平衡不同群体的诉求和利益。因此,在对该问题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上,要听取不同群体的意见,让政策的制定更加专业和科学,避免“一刀切”。此外,要根据公众的诉求和担忧,细化新的标准和规则。对环保、噪音、火灾隐患等大众关心的问题在生产、销售、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作出规范。对燃放的区域范围和时间作出限定,因地制宜,让烟花燃放既满足过年的“年味”,又可以安全环保。

正如顶端新闻评论所说的那样,地方禁放烟花爆竹,无非是出于环保压力和安全隐患,但我国在环保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而划定可燃放的时段和区域、做好安全措施,也已是各地的成熟经验。

潮新闻评论也认为,“年味”所代表的文化传统与当下的安全环保问题之间,我们应该有足够的智慧来寻得平衡。各级管理部门应当提高治理能效,为群众燃放烟花爆竹提供一个安全环保的场域,在“禁”与“放”之间,寻找到合适的“度”。我们相信,随着时代的进步、观念的改变,“爆竹声中一岁除”的场景不会被遗忘,而是会走向更好的未来。

极目新闻综合央视新闻、央广网、澎湃新闻、法治日报、顶端新闻、上游新闻、潮新闻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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