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供图

人民网郑州5月17日电(记者王玉兴)5月26日,《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宣贯报告会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召开,河南省人大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做专题报告,对6月1日即将正式施行的《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修订草案)》修订主要亮点进行了深入解读。

截至2022年底,河南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8009公里,形成了“6纵11横5条放射线”覆盖全省的高速公路路网。《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修订草案)》将于今年6月1号起施行,这也是2005年原条例施行以来的首次修订,

此次《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的修订立法,从法规层面建立了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明确了一系列服务区提质升级支持政策,对危险物品运输、清障救援等难点、重点问题进行了立法规制,实现了新突破。

针对河南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存在的力量相对单一,缺乏竞争,导致有的救援服务漫天要价,出现收费不规范的问题,《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修订草案)》增加了对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工作的相关要求,明确了故障车辆免费救援。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工作由高速公路经营者负责实施,高速公路故障车辆由高速公路经营者免费就近拖曳至高速公路出口。针对事故车辆,考虑驾驶人有主观过错,并且清障救援、现场清理工作量大、费用高,可以适当收费,因此规定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进行,收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条例》保障了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和停放权利。一直以来,河南省危险物品运输车流量大,但服务区专用停放车位严重不足,在凌晨0至6时禁止通行时间段内,还要求车辆驶离高速公路,极易导致驾驶人疲劳驾驶、引发事故。

新规对此进行了修改,规定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等部门,结合高速公路区间路段,科学合理选定或者选建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停放服务区。选定服务区的经营者应当划定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停放区,并设置明显标识,配备安全设施。

此外,《条例》还提出加强极端天气等情况下高速公路保通保畅,严格关闭高速公路和服务区的权限,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最大限度满足大众出行需求。

近年来,河南省也一直在加大偷逃通行费打击力度,2022年全省累计追回偷逃通行费近2亿元。新修订的《条例》加大了对偷逃通行费打击力度,对故意不交纳或者少交纳车辆通行费的,由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补交通行费,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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