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吴亦凡犯强奸聚众淫乱案二审开庭,引发热议。

据悉,当天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一案。因涉及被害人隐私,案件依法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方式,二审结果也将择期宣判。

2022年11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被告人吴亦凡不服,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网友对此也纷纷吐槽,直言吴亦凡到底在不服什么,是嫌弃踩缝纫机时间长吗?

还有网友呼吁维持原判,一审已经是数罪并罚了,减少刑期的可能性不高。

吴亦凡事件影响十分恶劣,他本人涉及的罪行非常严重,而且受害者疑似还有未成年人,所以想要改变一审判决的话,除非有新的证据出现,否则也不会有什么大的改变。

而上诉是每个被告人的权利,几乎都会被使用。

其实这个过程对被害人来说,可能也不太好受,要反复被揭露伤疤和回忆过程,对于身心是很大的考验。如今二审结束,也算是差不多可以完结了,因为二审就是终审了。

先回顾一下明星吴亦凡的案件,据公安机关通报,在2020年12月的某一天,吴亦凡的经纪人冯某以挑选MV女主角为由,约18岁的被害人“都某某”到吴亦凡家中聚会,都某某酒后留宿于吴亦凡家中,两人发生关系。

2021年6月,都某竹与好友刘某文(女,19岁)商议,在网上公开与吴某凡交往过程以提升网络知名度,遂由刘某文于6月2日以“刘美丽同学_”微博账号发布都某竹被吴某凡“冷暴力”的博文,7月8日至7月11日,都某竹跟进发布3篇博文。

7月13日,网络写手徐某(男,31岁)为牟取利益,主动联系都某竹,经商议后,共同策划并由徐某撰写“决战”等10余篇微博文案。

7月14日,吴亦凡母亲报警,称受到敲诈勒索。

7月18日,一名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被抓获,刘某某看到网上的炒作信息,对吴亦凡、都某某双方进行了诈骗。7月31日,吴亦凡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2022年11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宣判,吴亦凡犯强奸罪、聚众淫乱罪,数罪并罚判处13年有期徒刑,附加驱逐出境。判决后吴亦凡上诉。

这个事件中,关键是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被告在2020年11月至12月期间,在其住所趁三名被害女性醉酒后与其发生性关系,在2018年7月1日,在其住所与他人酒后进行淫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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