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思想的快速进化,面对这网上铺天盖地的信息,自由成为网络的代名词,自主支配自己的身体成为呼喊的口号。很多人沉迷于肉体的刺激和感官的快感而不能自拔。
“公主的世界,你只能仰望”、“只有这里才能完美地诠释你那卑微不堪的灵魂”、“丝丝痛楚带给你久违的美感与开脱”、“你那仅有的自尊早就化为尘土,剩下的仅仅是你那一副卑微的躯壳”
如果你看到了这些文字,是不是感觉很优美?但是却完全不知道对方要表达什么,更多的觉得是一个诗人在表达自己的心情或者说传达内心的某种渴望。其实,你不知道的是,这是在网上很流行的SM圈内的招奴广告。当你看到这些信息之后,与对方联系,就可体会到完全不一样的特殊SM体验,对于有着特殊癖好的人,有着常人无法想象的诱惑力。
(案件来源:平安宜昌)
2013年6月的一天,汉阳某地派出所内,一名女孩慌慌张张的跑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遭遇了入室抢劫。警方听后,非常重视,立刻将女子带到报警室,详细的听取案发过程。
女子称自己叫小玲(化名),现在住在汉阳市某小区内,自己一个人居住。昨天晚上,一名快递员送快递上门,谎称有一份自己的快递。敲开了自己的家门之后,快递员凶相毕露,拿着刀逼迫自己,然后将自己的金项链、金戒指、两部手机、电脑和平板等物品洗劫一空,然后将自己锁在了卧室内之后逃离。因为昨天自己特别累,又遭受了惊吓,在卧室内就睡着了,今天早上醒来后,收拾了下我是,就赶紧到派出所这边过来报警。
民警听了小玲的描述之后,感到十分的疑惑。为什么被入室抢劫了,还能够如此淡定的睡了一觉,第二天早上还能整理了卧室才来报警?虽然带着疑惑,但是本着对报警人负责任的态度,还是立刻出警,对小玲家附近的监控及周边的居民进行走访。很快,一名男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警方收集了当时的监控录像,让小玲进行指认,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之后,警方很快将其抓获。
李某,1993年出生,目前在汉阳工作。在警方的审讯室内,李某很快交代了自己的作案经过。但是,李某供述的过程,却与小玲的表述大相径庭。
李某称,自己一个人在汉阳工作,平常工作十分的枯燥和无聊,就想着能够寻找一些刺激的事情玩一玩。这天,朋友给了自己一个QQ号码,并告诉李某,这个女孩子长得很漂亮,喜欢玩SM,而且很便宜,只要300块,就可以和她发生关系。李某听了十分的感兴趣,随后便加了小玲的QQ。
在QQ上,两人聊得十分的开心,并且两人还相互留了电话号码,经常通电话。案发当天,两人QQ上聊完之后,又通了一个电话,确定了见面地点,在小玲的家中,李某也通过手机给小玲转了300元钱。根据小玲给的地址,李某到达小玲的住处后,就想与小玲发生关系,但是遭到了小玲的坚决拒绝。小玲称自己只做SM,不发生关系。李某听后非常的生气,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于是打了小玲一巴掌后。
李某越想越气,想着能够挽回损失,便在房间内寻找值钱的东西。看到小玲的笔记本之后,打开发现全都是小玲之前跟人玩SM的视频,于是就拿这些视频报警来威胁小玲,将笔记本、桌上的平板以及手机全部带走,并且想着以后还能以这些视频威胁小玲和自己发生关系。出门后,李某找了一个回收二手数码产品的地方,将平板电脑和手机全部卖掉。
对于李某的供述,警方也跟小玲进行了对质和核实,证明了李某供述的为真实发生的事实,小玲报警时候的说辞,仅仅是为了掩盖自己SM的事实。而警方根据小玲的QQ号及手机号,进行网络上的搜索,发现小玲发布了众多的SM招奴信息,并且很多的信息还附上了照片,经过比对,就是小玲本人。而在小玲和李某的QQ对话中,也印证了李某的说辞。
案件经过汉阳警方侦办,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庭审中,李某的辩护人称,李某并不构成入室抢劫罪,因为李某上门小玲家,其目的并不是为了占有财物。汉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辩护人的说法,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而在李某到案后,如实的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且其积极的对受害人小玲进行了赔偿,并获得了小玲的谅解,依法存在减轻刑罚的条件。最终,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李某敲诈勒索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
游走法律之外存巨大风险
SM作为一种非常特殊、隐秘的边缘性行为,施虐者肯定是属于一种超限度行使权利的行为,但受虐者则是主动把自己的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放弃了,给了施虐者。这超出了一般人理解的限度,但似乎并没有超出法律的限度,因为这种行为并不能构成侵权,现行法律也没有禁止性规定。一些学者认为,作为法治国家,对不给他人造成侵害的行为,应当给予尊重。但是,一些人公开在网上公开召“主人”和“奴隶”并收取费用,则是有违公序良俗的不法行为。记者采访了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的一位办案民警,他告诉记者,单纯的SM行为确实无法界定,但是根据他们的办案实践,很多人是借此为名进行卖淫嫖娼等非法活动,如果多人进行SM,则涉嫌聚众淫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