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每日邮报》6月19日报道,澳大利亚昆士兰州一名女教师和未成年男学生发生性关系,但由于该学生是自愿的,并且在做爱方面经验丰富,因此该女教师被判无罪。

这名女教师名叫莎拉·瓜佐,今年32岁,是昆士兰州汤斯维尔的一所学校的老师。那名和她发生关系的男孩当时16岁。目前莎拉因与学生发生非法性关系而被告上法庭。

据法庭说,在2016年3月10日两人开始有了第一次接触。当时莎拉问他:“你想过和老师做爱吗?”

检察官多米尼克·奥尔说,莎拉告诉这位十几岁的学生,她婚姻有问题,还说她和丈夫已经有好一段时间没睡在一起了,因此不能满足她。

两人互发了很多条消息,在其中一条信息中,她问他“你想做些有趣的事吗?”。

2016年间,莎拉前后三次开车带男孩到偏僻的地方,并在他们做爱前给他喝酒。

她被指控三项罪名以和未成年学生发生性关系。

根据《昆士兰刑法》,当某人“促使一个非成年人或有精神障碍的人性交”时,才能算是犯罪。然而奥尔说,那名男孩其实是愿意发生性行为的,但事发之后他声称莎拉操纵了他。这名男孩当时是学校的学生,但没有上过任何一门莎拉的课。

她的辩护律师告诉陪审团,这个男孩在接受询问时说,他觉得“一点也没有”被占了便宜。

他说这个男孩性经验丰富,对待老师就像对待一块肉。他说:“那个男孩在做爱方面简直可以说是经验丰富。”

陪审团一致认为,这名男孩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只花了15分钟就认定莎拉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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