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本院执行工作,提高对执行的成效,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人民法院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特发执行悬赏公告,公开征集被执行人李林春下落及财产线索,欢迎社会各界提供举报线索。

基本信息:李林春 男 汉族

住址:内蒙古清水河县喇嘛镇喇嘛洞村9号

身份证号:15012419820203****

涉案标的:3.7万元

悬赏金额:500元

【举报电话】:0471—7916204、18848110323 (范二面)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有效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本院将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按到位金额5%奖励,提供被执行人有效的财产线索并找到被执行人下落的悬赏500元。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人民法院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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