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极目新闻报道,近日,郑州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的员工爆料称,自己仅上班10天就被辞退,最终只收到了45元的工资。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员工签署了离职申请书并对工资无异议。然而,该员工声称这些文件是在胁迫下签署的。

据了解,该员工在参加完培训后,他突然接到被辞退的通知,并在上班10天后只收到了45元的工资。聊天截图显示,公司的待遇原本是转正前4000元基本薪资加1000元补助,转正后5000元基本薪资加1000元补助。

公司负责人出示了该员工签署的离职申请书,并表示按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计算,该员工实际只工作了7天。然而,该员工展示了聊天截图证明自己已经工作了10天。律师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员工从上班第一天开始就应该计算工资。

然而,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有规定上班前三天是试岗期,不计入薪资。合同中有一条条款规定:“不满90天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辞退者,需递交辞职书退还工作证件,薪酬按照兼职发放即45元一单,并且取消所有补助,出差期间产生的所有车费与住宿费由自己承担。”

对此,律师指出,这一条款属于“霸王条款”,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站长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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