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
看余华的《河边的错误》是因为朱一龙演了改编的电影。这出发点好像并不太文艺,但又说得通,毕竟他这几年的电影相对而言都堪称佳作。
马哲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通篇都是他的理性和这个世界荒诞本质的反抗。他更像一个存在于芸芸众生中的符号,始终以一种上帝视角冷眼旁观,你感觉不到道德、情感,只能从人物的对白和活动中隐约窥见某种不太明显的秩序。
人们的目的感都是虚妄的,他们在偶然的时间出现在偶然的地点干了偶然的事情并有了偶然的看法,他们更多是被一种叫“存在”的东西牵引着往前走。
社会的秩序,只是一大群人在其间有序生存之法则的最大公约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秩序。就像余华在序言中引用朋友的话:“我的大脑就像是一口池塘,别人的书就像是一块石子;石子扔进池塘激起的是水波,而不会激起石子。因此别人的知识在我脑子里装得再多,也是别人的,不会是我的。”
尽管余华在序言中没有对这句话做太多评判,但这句话事实上表达了人性中一种共同的倾向。看法都是很个人的、值得怀疑的。人的兼容性并没有我们想象得那么高,甚至低到接近于无。人对这个世界的接纳和吸收,很多时候只是自己内心深处想法的回响,本质上是吸引了自己和外部世界同频的那部分。
在河边的错误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存在性。疯子尽管处于错乱的精神世界,但直到死,都只是一种存在的形态。马哲最后动手干掉了疯子,也是出于对自己内心认定秩序的尊重和执念。
小说的最后,马哲接受了局长和妻子的安排,将自己伪装成精神病逃脱杀死疯子的法律制裁,这种荒诞的黑色幽默,冷峻却又在意料之中。他最后断断续续地说:“真有意思呵。”似乎也是替读者和上帝视角的作者说出了此时内心的感受。
“看法总是要陈旧过时,而事实永远不会陈旧过时。”
“命运的看法比我们更准确。”
“我能够准确地知道一粒纽扣掉到地上时的声响和它滚动的姿态,而且对我来说,它比死去一位总统重要得多。”
这不是一部悬疑故事,而是以局外人视角看到的这个世界的荒诞、有常与无常、必然与随机。
|电影
改编余华的原著,其核心在于氛围、环境、色调、人物困境所烘托出的现实的荒诞感。
看了开头我就知道这部电影稳了。
首先电影的氛围很好地还原了原著,精神属性有一定的差距,但影像和文字本身就是两个维度的表达,能完成到这个程度就已经很不错了。
各种细节都让人赞同导演和演员的用心:九十年代家具的样式、市镇破旧的建筑和街道、人物服装、走路姿势、家电、磁带、雪花膏、录音机里放的华健的花心、床单的花纹。
什么东西都感觉旧旧的、脏脏的、灰蒙蒙的。
朱一龙破旧的衣服、杂乱的头发、面无表情的脸、佝着的身体,就是那个年代一眼看到头的精神状态。他全部诠释得不像演出来的,就是我印象中九十年代小市镇普通人的样子。
电影的情节其实很简单,看似复杂的隐喻背后都是一种对秩序和现实之荒谬感的投射。
电影相对原著有一些改编:
比如砍头的情节为了避免血腥变成仅仅用斧头砍死;
比如给许亮加上了更加具体的异装癖导致的社会脱节和自戕,而非原著中的对人类社会他人即地狱的以死抗衡;
比如王宏和钱铃之间,从夫妻变成不被社会接受的恋人;
比如结尾马哲杀了疯子之后单位安排他装疯脱罪,改编成了马哲陷入亦真亦幻的臆想中。
这些改编都是让电影更加具像化,更加让人容易理解:而非原著中的荒诞主义迷雾。
|最后
再次引用余华的话,我非常喜欢:“我能够准确地知道一粒纽扣掉到地上时的声响和它滚动的姿态,而且对我来说,它比死去一位总统重要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