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对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提出明确要求——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金融监管总局是贯彻落实“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的重要部门之一。1月30日,金融监管总局召开2024年工作会议,提出要坚决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全面强化“五大监管”,严把准入关口、严密风险监测、严肃早期干预纠正。紧盯“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做到一贯到底、一严到底、一查到底。着力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强化抓早抓小,保持高压震慑,加快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自2023年12月18日以来,围绕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金融监管总局连续刊发27篇文章,内设司局结合各自监管条线阐述了如何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

金融是特许经营行业

任何人都不能“无照驾驶”

“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金融监管总局正在牵头建立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协调机制。”金融监管总局打非局近日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坚决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一文中指出,一是明确职责分工。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本行业领域管理,及时规范相关商事行为,防止异化为非法金融活动。二是强化属地责任。地方党委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风险排查、案件查处、善后处置等工作。要强化考核问责,逐级压实地方处置责任和属地责任。三是落实工作保障。根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金融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强化重点关口管理,提升治理成效。文章指出,一是把好市场准入关。金融是特许经营行业,任何人都不能“无照驾驶”。未经依法批准,一般工商企业不得在名称或经营范围中使用“金融”“理财”“财富管理”等涉金融字样,不得擅自开展金融业务。二是把好广告治理关。落实相关部门、媒体及发布平台责任,严禁金融机构以外的机构、组织和个人发布任何集资、融资类广告,及时阻断非法金融活动传播渠道。三是强化宣传教育。

研究提高银行保险机构准入门槛

对金融业务牌照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金融监管总局准入司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奋力开创金融机构准入工作新局面》一文中提到,要以严把准入标准为出发点。严格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和要求,研究提高银行保险机构准入门槛,不断夯实金融机构审慎监管的基础。要坚持金融特许经营、持牌经营原则,推动依法把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杜绝金融领域“无照驾驶”。要从准入关口对金融活动实施贯通监管,确保同质同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施行一致的准入标准,防止监管套利。文章中指出,要探索根据金融机构治理水平、管理能力、风险状况等,对金融业务牌照进行分类分级管理,确保机构经营范围与自身能力水平相匹配。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准入管理,加强对“关键人员”的准入把关,防范“带病流动”。强化对股东资质、入股资金来源、创新业务、对外投资等穿透审核,压实金融机构、股东、中介机构主体责任,对于在准入申请中隐瞒真实情况和重要信息、提供虚假证明和报告、财务造假、掩盖风险问题的坚决不予许可或撤销许可,并将问题线索移送检查、处罚部门。

敏感复杂案件、重大风险事件

由稽查总队直接查处

成立稽查局和稽查总队,是全面加强监管、落实金融监管“长牙带刺”的重要举措。金融监管总局稽查局和稽查总队筹备组在《坚决扛起“长牙带刺”政治使命 全力以赴开启金融稽查新征程》中介绍了稽查工作的职责定位。文章中指出,区别于现场检查的常规性、计划性和普遍性,稽查工作具有专项性、突发性、针对性特征,主要目的是通过查处特定领域特定事件,有力控制和阻断重大风险,实现金融风险的实质性压降。稽查内容不限于持牌金融机构,还延伸到非法金融活动全链条。稽查不仅要深挖金融领域问题,还要追根溯源,推动相关领域的金融风险得到综合整治。文章称,稽查局和稽查总队一是要重塑稽查形式的“联合机制”。推动与公安司法机关形成常态化、机制化联合办案模式。二是要执行稽查任务的“独立机制”。要着力巩固和增强稽查的独立性,建立提级管理和指定办理机制,对敏感复杂案件、重大风险事件由稽查总队直接查处,或指定异地派出机构办理,消除可能的外部影响。三是加大稽查力度的“立体机制”。统筹系统稽查资源,形成稽查工作上下一盘棋格局。建立稽查与检查、机构监管、功能监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提升执法合力。

重点抓好资本监管和流动性监管

提高大型商业银行风险抵御韧性

金融监管总局大型银行司在《学深悟透 实干笃行 推动大型银行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中指出,要提高大型商业银行风险抵御韧性。重点抓好资本监管和流动性监管两个“牛鼻子”。督促政策性银行提高风险和资本计量准确性,引导大型商业银行稳慎推进资本新规落地实施,提高全面风险管理精细化程度,加强资本规划和管理。加强数字化背景下金融市场和行为特征的研究,提前制定应对预案,提高压力情形下流动性管理的时效性。同时,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督促大型银行持续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做好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配套措施落地实施,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积极稳妥配合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支持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继续前瞻性做好大型企业集团风险防控。文章还指出,要督促大型银行持续深化改革转型。增强低息差环境下保持盈利稳定的能力,积极实施降本增效,优化信贷结构,提高差异化、特色化竞争能力。继续做好高质量双向开放,加强市场沟通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参与国际金融竞争和治理的能力。

将省联社改制为

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的金融企业

深化改革是促进农村中小银行有效防控风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金融监管总局农村中小银行监管司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推动农村中小银行高质量发展》中介绍了农村中小银行改革化险思路——加快农信社管理体制改革、因地制宜优化机构布局、健全差异化特色化治理机制、全面加强专业管理、健全风险处置机制。文章提到,要加快农信社管理体制改革。支持配合省级党委政府“一省一策”推进农信社改革,将省联社改制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的金融企业,明晰功能定位、规范履职行为,增强两级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着力打造统分结合、多级经营、功能互补、治理有效的农信社体系。要因地制宜优化机构布局。推动同一地级市城区农信社整合,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支农支小服务水平。支持金融承载力较弱地区的农信社实施市场化重组,重塑经营管理机制,拓宽生存空间,增强发展动能。稳慎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提升主发起行管理能力。

实现居民财富保值增值、增加财产性收入

金融监管总局普惠金融司在《构建涵盖信贷、保险、理财的综合普惠金融体系》中指出,要进一步健全普惠信贷体系。普惠信贷要将着力点放在内涵式发展上,保持金融支持力度不减,引导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优化信贷投向,推动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等可持续发展,支持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及科技创新、粮食安全和乡村产业、脱贫人口和特定群体等重点领域。要探索构建普惠理财专属体系。下一步,要探索构建普惠理财产品服务体系,推动普惠理财与勤俭节约、积少成多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健康的理财观念,促进普惠理财走入寻常百姓家,实现居民财富保值增值、增加财产性收入。

开展适度差异化监管

提升机构在华营商便利度

金融监管总局国际合作司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推进银行业保险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指出,要全方位推进外资银行监管,积极促进外资银行高质量发展,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文章指出,要加强与市场的沟通,开展适度差异化监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国际合作司主动回应外资金融机构诉求,针对外资机构发展中的困难和挑战,不断优化监管规则,在有效防范风险基础上,积极推动解决引发外资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堵点”“痛点”问题。下一步,国际合作司将持续营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环境,坚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平等对待内外资市场主体,进一步提升机构在华营商便利度,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建设金融消保服务平台和金融产品查询平台

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保局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奋力构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格局》中指出,将紧紧围绕金融消费者关心的重点问题,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在金融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其中,要梳理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制度体系。结合金融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亟待规范乱象问题,研究完善制度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有序落实。值得关注的是,金融消保局要建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平台和金融产品查询平台。通过打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平台,实现金融消费者服务便捷化、消保工作高效化、潜在风险预警化、维权环境清朗化。建设全品类金融产品查询平台,便于消费者简单、快捷、一站式查询正规金融机构发行销售的金融产品。

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记者:徐贝贝

编辑:刘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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