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电影《第二十条》,第一感觉,真是一部好电影,感谢中国的电影人,能拍出这种体现民众意愿的好电影。
电影以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结束整个故事:
保护家人的王永强被无罪释放、霸凌同学的张科被管教改正、认真工作的检察官吕玲玲恢复了工作、挂职的检察官韩明转正了、死于上访之路上的张贵生的女儿丫丫得到了妥善的安排。尽管生活经验告诉我们,事情不会这么完美,但是作为“造梦者”的电影,给出这样一个美好的梦境可以让我们对法治进程更有希望。社会不是完美的,只要我们一直在进步就值得点赞,值得叫好!
检察官吕玲玲是给我印象最深的角色,她的专业、严谨、不畏强权、充分的同情心以及充沛的精力和对工作全情的投入是王永强这个案子得以取得突破的唯一推动力。生活中,像她这样认死理、一根筋、不懂人情世故、不给领导面子的员工基本没有什么好的结局。好在电影中,她被恢复了工作,得以继续办其它的案子。除了她个性上的特点,在电影中,吕检察官是没有家、没有亲人的人,她不像韩明被家事所困扰,为了孩子还需要送礼以及和自己案子当事人的律师接触等类似灰色操作的事,她是光明磊落毫无污点的。
电影的主体,公平正义,在不同的人眼里是不同的。王永强眼里,保护家人是公平正义;“烈属”刘炳仁眼里,杀人偿命是公平正义。所以,法律要有法律的公平正义,法律是倾向于鼓励民众勇于向不法伤害做斗争还是倾向于鼓励不惹事躲着走是建立法治社会的良知的重要根基,法律要通过一件件案件的审理,树立法律的公平正义正义,逐渐变成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
整部电影,尽管加了不少喜剧元素,在我看来,还是感觉生活的不容易。被教导主任儿子在厕所殴打的孩子那无助的眼神,见义勇为却被判坐牢的张贵生那卑微的表情,王永强一家人的生活窘态,大勇等建筑工地打工人的工作环境,开灵车堵检察院大门的闹剧…检察官高强度的工作还仅仅是体力层面的消耗,时时面对黑暗的工作性质应该是最令人敬佩的地方。
电影里有一个不懂的细节,说出来请高人指点。郝秀萍和她的女儿娟娟都是聋哑人,但是她们却能能听见击掌的声音,这是什么原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