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苏州交警发布
关于昨天傍晚中环东线的事故通报
这起事故发生在昨天傍晚5:20左右
事发地在中环东线南向北东沈浒路下匝道口
曹某驾驶苏E3G80N灰色尼桑轿车
追尾毛某驾驶苏EA98A1黑色丰田轿车
曹某下车查看时
被后方王某驾驶的苏E2Q10G小车撞倒
(路过车主提供的行车记录仪拍到的画面)
现场看上去十分惨烈
三辆车受损
其中一辆车整个倒扣了过来
另外两辆车尾部受损严重
因为事发时正是下班高峰
车祸还造成了拥堵
看完视频,
大家的焦点集中在了两个地方
未放置三角警示牌
即使发生轻微事故也应快速处理
而且两车未及时放置三角警示牌!
导致后方车辆避让不及
后车未及时发现前方事故
从视频上可以看出
后车在距离很近时
才开始踩刹车
这时已刹不住
直直撞了上去
因此很多网友怀疑后车
在打电话或看手机
后车有无看手机
我们不得而知
这有待交警蜀黍调查
但这个车祸告诉我们几件事
一,快速路小事故更要快撤快处
在快速路面上遇到事故,
只要是“人未伤,车能动”,
更加要“快撤快处”。
因为快速路有别于地面道路,一般情况下车速都比较快,在车辆发生事故后,要是人员下车把注意力放在车损情况及与对方理论上,往往会忽视周边的环境,很容易引发“二次事故”,让原本只是车辆受损的小事故上升为人员伤害事故。
此外,快速路一般为封闭道路,发生事故后若不及时撤离,会对交通造成极大影响。因此出于对不影响交通以及对自身安全的考虑,在遇到小事故时,应在双方沟通好后立即报警并从路面撤离。
二,警示牌,双跳灯,撤到安全区域
要是车辆无法移动的,
应该在车辆后方50米至150米处放置警示牌,
打开双跳灯,
报警后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等待民警处置。
三,保持电话通畅
在接到报警后,民警一般会第一时间与报警人取得联系,初步了解车辆及人员情况,有时还需进一步确认事故地点,根据现场情况作出判断。此时,报警人应保持电话畅通,可往往很多情况下,报警人急于联系保险公司等,导致电话占线,会影响民警掌握现场情况,对是否符合“快处”条件不能及时作出判断。
来源:综合自苏州交警,姑苏晚报,深度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