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证监局的一则复议申请和最终处罚书,引发股民围观争议,被罚人王建林自称普通股民,不懂证券交易规则,而且账户浮亏巨大,家庭负债严重,生活困难,要求减免处罚。这可能让2.17亿股民心生同情,都亏损了,又不太懂,为何还要罚300万元,没收176万?

其实股民可千万别觉得“王建林”是普通股民,有时候烂同情心就是那对那些违规违法者的放纵。仔细看监管处罚公告,176万是违规卖出股票后的利润,而且她可能是有意知法犯法的。大家还是要仔细分别这个事件,如果依法仔细查,有可能证监局的处罚一点儿都不是重,而且还有点轻,其实更应该加大处罚。

为何她不是普通股民,而且还涉嫌知法犯法呢?同时处罚一点不重呢?

一、观察王建林炒作“滨海能源”股票的手法,她可是控制着包括本人在内的8个自然人证券账户,其中包括彭某忠、彭某婷、彭某翔、胡某芝、方某芳、蔡某芬、阮某虹,从这些名字就基本能够猜出,很有可能就是她的特定关系人或者亲朋好友。一个普通股民买股票,会用多个账户买一只股票吗?那么这样做的唯一目的,就是要降低每个账户控股数量,达到低于5%的监管要求,方便灵活操纵这只股票的买卖。

二、作为可以动用2亿多资金在证券市场操作股票的股民,你会相信她对证券交易规则一点都不知晓吗?监管要求,达到持股5%以上,需要进行报告,之后买卖变动都需要进行披露。但是她可能认为已经悄悄将股份全部分散在8个账户内,每个账户都没有超过5%,也无人察觉,所以肆意的买卖。她在限制期内共卖出“滨海能源”20,586,240股,卖出成交金额2.94亿元,得到税后净利润176万元。大家觉得他还是个普通股民吗?

三、她投入上亿元的钱去买股票,全部是其本人和家庭资金,没有对外融资和杠杆借款,最高持有这支股票11.09%的流通股份,价值高达2亿多元。即使被证监会通知违法,后续不再进行买卖操作时,现在王建林仍持有滨海能源总股本的4.87%,位列第三大股东,持股市值1.17亿元。大家觉得她会是一个普通股民吗?

四、王建林操纵“滨海能源”股票的时间还很长,在2022年就开始操作,到了年底首次达到滨海能源总股本的为5.2%,一直到2023年的9月份,持股比例为10.96%,期间最高持股比例达11.09%。大家会觉得她会是一个普通股民吗?

如果仔细思考一下,其实监管部门对她的处罚真的很轻,仅仅是没收违规交易所得利润176万元,罚款300万。控制了8个账户,持有了上市公司超过10%的流通股,其实完全可以实现操纵证券交易,也就是说对这支股票进行各种的买和卖,造成短期的股价浮动和长期的股价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就是目标在操纵股价变化,让自己进行谋求暴利。其实建议监管仔细查,很有可能就是操纵证券市场的定性。如果操纵市场,那处罚就不一样了,不但要受证监会的处罚,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且都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法院还要给予高额罚款,那罚款数量可高达上千万之上的。

现在仅仅是因王建林持股变动信息未披露行为处100万元罚款;因限制期转让证券行为没收176.73万元违法所得,并处以200万元罚款。这是不是还是太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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