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三名初中生将同伴杀害后续,被害家属发声”
12月5日,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公安分局通报了一起校园暴力事件。该事件的调查结果显示,凶手三人分别是14岁男孩刘某鑫、15岁女孩李某欣和17岁女孩赵某琪。他们在11月30日放学后,对同班同学刘某鹏进行殴打,导致其死亡。
据警方介绍,刘某鑫、李某欣和赵某琪是同班同学,与受害人刘某鹏同属一个班级的学生。经初步调查,三名凶手因生活琐事对刘某鹏不满,遂决定采取报复行动。他们预谋后,在放学后将刘某鹏叫至偏僻处,对他进行殴打,最终致其死亡。
据悉,犯罪嫌疑人刘某鑫、李某欣和赵某琪均为未成年人,其中两人为未成年人中的未成年(未满16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宽处理,有悔改表现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12月6日,受害者家属向媒体表示,希望能够尽快得到赔偿,并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对校园暴力的监管力度,保护孩子们的生命安全。
截至目前,涉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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