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某中学,化学老师兼班主任的女教师张某竟然和自己班上16岁男同学常某谈情说爱,并且双方还发生了性关系!而且,张某还是一个有夫之妇!

所以,本事件何其荒唐!已婚女老师和未成年男同学偷情,真想不到,教育和婚姻竟然都可以如此肮脏和失败!据悉,目前涉事女教师已被当地教育局停职。

根据涉事女老师丈夫吴某曝光的聊天记录来看,女老师张某和学生常某两人还是挺两情相悦的,但是根据双方现实的身份来看,这不是两情相悦,而是狼狈为奸!

因为学生常某只有16周岁,那女老师张某与常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是否会涉嫌构成犯罪呢?

同样根据聊天记录来看,两人你情我愿,两人发生性关系,女老师并没有强迫的行为,所以女老师常某并不构成强制猥亵罪,而常某也不构成强奸罪。

鉴于张某的教师身份,同时张某又是常某的班主任,张某又是否会构成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呢?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受害主体和强奸罪一样,只能是女性!所以,女老师和男学生发生性关系,并不构成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所以,是的!本事件中,无法追究女老师张某的刑事责任。但是,在老师和学生之间发生这样伤风败俗的事情,女老师的教师身份恐怕难保。

有人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如果将张某与常某的性别互换,男老师张某是否会涉嫌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呢?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法律规定是指,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如果常某还没有满16周岁,即便常某是否同意,老师张某仍会构成该罪!

上海高中女教师疑出轨16岁学生,聊天记录被丈夫曝光,真毁三观!

这是发生在一个女教师和她的男学生之间的对话,更让人意外的是,这个男学生还不到16岁。

2月17日,网络流传一段聊天截图,曝光截图的,是一位年轻男性吴某,他自称是女老师的丈夫。

女老师姓张,是上海市第二中学的化学老师,同时兼高一二班的班主任。

吴某举报,张某师德败坏,不配为人师,她与她的学生常某有不轨行为。

从吴某曝光的几十张聊天记录来看,对话中的两个人确实言语暧昧,且越是这种不能明着来的刺激,让他们格外兴奋。

2月1号的聊天记录显示,男学生强调两次“你已经结婚了,我不能当小三。”

女老师没有理会这句话,而是发了一张自己的自拍照,然后嘲笑男生“你疯了啊。”

看到照片后,男生先夸了一句“你变得更学生气了。”然后表示“我忍我忍我忍。”

受到夸奖后,女老师又第二次发了另一个角度的自拍照,还夸自己“确实有点青春”。

对面的人表示“你太可爱了,香香软软的,想啃你两三个小时。”

可能是女老师提到自己马上要去洗澡了,对面男生突然要求“我要看刺激的”。

足见两人之间已经很熟悉,关系暧昧,能互相调侃,非常融洽。

或许,男生这样的要求,已不是第一次。

而2月2日的聊天记录显示,两人商量到去哪里幽会,女老师提出去私人影院,男生表示“好”。

可能是觉得私人影院还是不够安全,女老师又有些犹豫,男生表示“你找找吧,不然我们只能钻小树林了。”

两人就这样聊到半夜,女老师还向“全世界最温柔最可爱的”男孩说了晚安。

不过,女老师并没有睡着,随后又向男生撒娇,说自己深夜睡不着,满脑子都是黄色的对方。

可能是聊到约会两人格外兴奋,女老师表示自己十有八九会把持不住,还说自己要稍微亲亲一下。

情话说完之后,女老师不忘提醒男生一定要把聊天记录删掉,因为她担心这些被其他人看到,就疯掉。

两人互相叮嘱对方要小心。

看得出两人聊得开心,且每天都会聊很久,有说不完的话。

2月4日,女老师再次表白,说自己对男生有欲有求,自己当然承认这一点。

不过理智很快占领了她的大脑,她又说“你16岁都没到,我才不会欺负你。”

男生甚至问“你欲火焚身的时候怎么了?”“你们不也有解决方式么?”

女老师显然不爱听这个,只回答“不想。”

男生很殷勤表示“到时见面我帮你。”

两人聊得没完没了,甚至还提到马上开学,彼此为能见到对方而高兴,又因为不能明着在一起而感到不开心。

值得一提的是,举报人——女老师的丈夫吴某,可能是想将事情闹大,把这些丑行暴露得更彻底。

他不仅公开了女老师和男学生的聊天记录,还晒出多张女老师的照片。

从照片来看,女老师确实挺年轻,身材瘦削,戴着眼镜,很斯文。

打眼一看,不说是老师,说是大学生,也有些像。

这些记录曝光后,曾经刊登女老师照片事迹的公众号,将原来发的文章删除了。

事情在网络发酵后,有记者致电女老师工作所属的上级单位徐汇区教育局,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事情还在调查之中。

而当记者问到女老师有没有被停职时,对方表示“暂时还没有”。

如今,事情已经引起上级主管单位重视,相信经过调查之后很快就会有一个确切的结果。

女老师是被冤枉的,还是师德败坏确有其事,相信就会有一个定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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