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媒体报道了“调查网红餐厅好评真假难辨!有‘五星’是这样刷出来的”,揭露“种草经济”变味儿,引发关注。数据刷量这一“老顽疾”,也再次被推到台前。记者调查发现,当前数据刷量依旧猖獗,10元钱可刷1000个点赞,商家甚至忙着发展“下线”。推动互联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需持续深入斩断这一黑色产业链。

“万物可刷”的产业链

数据刷量并不是新现象。与多年前主推的刷微博粉丝、刷文章阅读量相比,如今的数据刷量业务可谓“与时俱进”,包罗万象,似乎有了“万物皆可刷”的味道。

一位刷量商家透露,刷量可提供的服务早已不再局限于刷粉丝和阅读量,最新形态的点赞、播放量、投票、转发、跟帖、评论等也可提供,甚至连完播率、直播间上榜人气、互动滚屏都能够付费操作。“公众号、直播间、视频号、某音、某条、某红书、某站等,不管你是个人还是公司,只要给我账号和需求,我们都可以做。”

数据刷量链条上,一头是有需求的买方,另一头是提供服务的刷量平台商家。而在买卖双方的中间,则是刷量软件、刷量兼职者等利益关联方,俨然是一条成熟的产业链。有的商家,甚至宣称自己手中掌握的“兼职者”多达数万人。而在成熟的黑色产业链之外,一些“周边”产品也应运而生。只要有人肯花时间检索搜寻,一些诸如刷量流程、刷量教程、刷量技巧、“挂机赚钱”等内容也不难找到。

尽管谁都知道,数据刷量是一种通过虚假行为演变的欺骗性质的营销手段,有时甚至就是“虚假的繁荣”。然而,因为追逐数据、人气或者利益,不少人仍然选择把自己“捆绑”在这个链条上。记者调查发现,通过常用关键词搜索刷量服务,目前已较难发现,但多个公司和个人商家在接受咨询时,均表示可以提供相关服务。开展类似业务的公司,则主要是以互联网科技公司、网络营销推广公司、“XX传媒”等的面貌出现。

刷量黑色产业链,到底有多猖獗?央视此前报道称,我国各类刷量平台已超过1000家,刷量产业的人员规模累计达到900多万人。

而这,近年来一直都是监管治理的对象。国家网信办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就明确提到,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通过人工方式或者技术手段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以及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等行为,破坏网络生态秩序。

操作“神通广大”

记者采访了解到,“刷量”价格往往要参考所需“刷”的平台、需求、“时速”等因素。每个因素不一样,价格就不相同。且无论是哪个平台、哪种需求,目前流行的机刷和人刷两种方式的价差也较大。

给短视频刷量如何计价?以某商家给出的价格表为例,机刷点赞的价格是200个点赞4元钱,1000个点赞10元钱。而如果是真人点赞,100个点赞就要10元钱。当然,更“实惠”的还是机刷特惠套餐——26元钱,就能拥有1300个点赞、60000次播放量、20个网友评论以及50次分享。

“主要是用来干什么?是单纯需要一个漂亮的数据,还是希望后续能有其他的推广效果和效益?”另一名刷量商家介绍道,如果是为了追求数据好看,则可以使用机刷;若是有人考核、期待有好的人气和推广效益,则建议采用人刷。

那么,机刷与人刷具体是如何操作的呢?机刷是在下单付款后,通过商家的刷量软件平台后台“跑数据”而自动生成刷量效果;相比之下,人刷则要复杂得多。据介绍,在客户下单后,商家将把需求发给专门的技术人员,由技术人员再分发给兼职用户,最后统计刷量数据。“我们有自己的刷量平台,也有一批兼职用户。目前手头的兼职用户有10多20万人。”

即使手中的兼职用户群体再大,有时候刷量平台也显得捉襟见肘。有商家透露,每当遇到刷量任务巨大、平台后台不够用时,刷量商家还会对接其他的渠道,请求“帮忙”。“它们和咱们干的(工作)差不多,机刷和真人刷都有可能,当然你也可以自己承担一部分工作。”刷量商家说,如果是要刷网友评论,真人代写的费用为6角钱一条,还要承担平台刊发费用4角钱。“相当于一元钱一条‘网友评论’。可是如果你自己动手写好了直接给我们发布,每条评论则只需要4角钱。”

机刷与人刷,“时速”是一个讲究。有刷量商家透露,一些“网红”探店博主或者旅游博主也会购买点赞或评论的刷量,甚至在需要考核时紧急“补货”。每当此时,“时速”就显得格外重要。阅读量、播放量的刷量时速,从每小时五百个到两三千个甚至过万个都有,“具体看你的需求,时速越快价格越贵”。而短视频的单个作品点赞量,每天可以“跑”到5万次,“最多的时候,我们一天给探店博主补了60万次点赞。”

此外,刷量从业者还会采取灵活定价模式,而这主要是因为要参考相关平台的风控尺度。“有的平台刷量价格几乎每天浮动。平台风控程度严,刷量价格就会涨,为了避免被发现,刷的速度就慢;风控尺度松的话,价格就便宜,刷的速度也快些。”有商家表示,平台的风控让刷量计价规则也在发生变化。“甚至有平台风控紧的话,最近可能就做不了刷量。”

“下线”也疯狂

数据刷量的疯狂,不仅在于与平台风控“较量”、自编评论等层面,更在于黑色产业链的“东躲西藏”、绵延不绝。记者调查发现,在风声渐紧的背景下,一些刷量商家为赚取利益,正在快速发展“下线”。

“诚招代理带赚钱。”某商家的朋友圈,近期正密集发布“招募令”,以发展刷单“下线”。在他的朋友圈中,将刷单“下线”分为三种不同的级别——自用型代理、兼职型代理以及全职型代理,所需缴纳的“学费”依次为298元、398元、698元。

对于所谓“自用型代理”来说,一旦向其缴纳298元“学费”后,商家将对购买者开通一手后台,教会其如何操作刷单平台,而后代理即可以全网“最低价格”来充值下单,实现独自操作刷量。而“兼职型代理”除了享受前述服务外,还能获知精准获客渠道。学费最贵的“全职型代理”,则可以“自立门户”,开展刷单服务,平台将为其“提供全方位扶持,次月收入过万”。不仅如此,全职型代理在学习三个月后,将能组建起自己的工作室,“月收入三万左右”。

需求旺盛和利润高昂,或许是刷量黑产被持续打击监管却依旧难以禁绝的原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认为,刷量产业斩不干净,其一是因为刷量是很多产品、内容获得流量的基础。各产品和内容之间的竞争本质上是流量竞争,从而促使流量产业成为营销产业的重要一环;其二是平台通过一些虚假流量也可获得自身火爆的假象。少数平台自身甚至将流量明码标价,使流量成为一门生意。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指出,“刷量”行为可能涉嫌多个违法犯罪。《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指出,不得通过虚构交易或者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提升商业信誉。《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也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尤其是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来欺骗或误导消费者。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将会受到相应处罚。而根据具体情况,“刷量”还有可能涉及非法经营罪,如果经营者还发布了虚假广告,将会按照《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罚。

在治理层面,盘和林认为需以技术手段发现刷量者,以处罚来遏制这种趋势。也有专家建议,今后需进一步完善对购买刷量控评行为的法律处罚。不仅要处罚相关商家和刷量平台,还要在购买端提高惩治成本,形成预防和震慑效应。“从需求上压缩黑色产业链存在的空间土壤。”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文字:李松林 宋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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