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甜甜的恋爱?请警惕,这可能只是别人布下的“陷阱”!
一起进入今天的“洛法案例”
男子网恋被骗3.8万余元
“女友”竟是“抠脚大汉”2022年4月,男子张某冒用女性身份在某交友APP上结识被害人王先生。两个人在网上互动频繁,很快便确定了恋爱关系。
在建立“恋爱”关系后,张某以过生日、过节、生病住院等理由,多次骗取王先生钱财共计3.8万余元。
多次转账后,王先生有了跟“女友”线下见面的打算。但张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见面要求。几次下来,王先生怀疑自己被骗,向公安机关报警。
2023年4月,被告人张某被抓获归案。
法槌敲响时
洛龙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女性身份,虚构隐瞒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退赔被害人王先生经济损失人民币3.8万余元。
法官提醒
法官提醒,网上交友须谨慎,尤其是涉及钱财往来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轻易转账,保管好自己的“钱袋子”。一旦发现受骗,要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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