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北京朝阳警方接到一家商场内金店店员的报警,说有一名男子购买金条出手非常阔绰,但是行为举止却有些奇怪。店员以调货为理由稳住了这名男子,等待警方赶赴现场。

金店店员:一个男士背了一个包,挺年轻的,他进来了就假装在玩游戏,一直就是低头的状态,也不敢直视我们的员工,然后就直接说你家有金条吗,然后就连对比都不对比,也不选款式,就直接说金条我要多少克。

男子行为反常 与普通顾客大不相同

金店店员说,一般的顾客购买金条,会反复挑选款式,还会对比价格。而这名可疑男子,只关心金条的克重,而且买起来十分痛快。

另外,金店店员还发现,这名男子不止一次进店购买金条。在他购买的时候,一直在用手机与别人在交流,像是按照对方的指示在购买。

店员以调货为理由先稳住可疑男子

店员感觉到不对劲,这名男子肯定不是普通的顾客。她一边用需要调货的理由拖住这名可疑男子,另一边赶紧报警。几分钟后,民警赶到了现场。

这名男子神色异常,对于民警的问话支支吾吾,还否认多次到店购买金条的事实,这让民警对他更加怀疑了。

涉嫌电诈洗钱 警方进一步展开调查

这名男子对买金条的具体克重、用途等信息都无法说出,民警怀疑,男子极有可能涉嫌电信诈骗中十分重要的一环——洗钱。于是,民警将男子带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审查。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南湖派出所副队长 张雪岩:我们对嫌疑人的物品进行随身检查,然后起获了24张POS机刷卡单,最大的金额是42万,最小的也有2万多。还有随身的手机一部,和作案的手机三部。他的黄金,我们现场就起获了一块。

现场只起获一块金条 其余金条去向何处

民警在嫌疑人身上只起获了一块50克的金条,那么,剩下的金条去了哪里?嫌疑人又为什么会涉嫌电诈洗钱呢?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南湖派出所所长 付军涛:前面的链条,都是用咱们传统的方式,比如说刷单,这是第一链条环节,把钱先骗到卡里头。但是现在银行也是参与反诈的其中一个部门,对我们的取现设有上限的限制,所以他们大量资金取不出来。他们就采取一种消费方式购买黄金、购买金条,这样就能在短时间内,把卡里边的钱全部消费掉,然后拿着实物金条再去变取现金,这样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被骗来的卡里的钱消费出去。

金条得手后到黑市交易变现

民警介绍,由于黄金价格高易出手,于是就有人打起了“黄金洗钱”的主意。“买金”人员通常会利用多人次、多频次、使用多张银行卡在不同的金店购买大量黄金制品,得手后有专人将金条送到黑市交易变现,转移涉案资金。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南湖派出所所长 付军涛:当时嫌疑人共分了两家金店购买,在第一家金店总共购买了21笔,然后在第二家金店购买了三笔,在第三笔的时候,金店的店员发现了。当天总共消费24笔,共计500万的金条。

购买8千克黄金用途何在 嫌疑人避而不答

虽然这名男子并不承认自己参与洗钱,但是谁让他买黄金的,买这么多黄金做什么,他都回答不上来。而且,他一共购买了8千克的金条,但是民警在他的包里只起获了一块50克重的,其余的金条又去了哪里呢?

通过对商场内公共场所视频的调取,民警有了重要发现。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南湖派出所副队长 张雪岩:其他金块嫌疑人都已经按照上家的指示,放到了比如说厕所内还有楼道内,放完了之后嫌疑人就离开了,由上家指定其他人去现场取。所交易的地点都是相对比较隐蔽的,都是属于监控盲区。

一天之内嫌疑人去两家金店频繁购买大量黄金

公共场所视频画面显示,这名男子从早到晚都在这家商场内,他在第一家金店内多次进出,购买了21笔黄金。每次购买后,他都会走出金店,在商场内的其他地方到处走动,一段时间后,再次进入金店购买。当他在第二家金店购买第三笔时,金店店员报警,警方赶到现场将他抓获。

面对确凿的证据,这名男子终于承认了自己是在帮一个网上认识的人购买金条。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南湖派出所副队长 张雪岩:嫌疑人通过玩网络游戏,认识了一个网友,网友给他说能介绍工作,一天能挣500块钱,一天500块钱对于他来说也算很高的高薪了,想挣这笔钱。到北京之后,网友让他去一个指定的地点取一个包裹,这个包裹里边有5张涉案银行卡,1万余元的现金还有三部涉案手机。按照他的网友指示,在涉案手机上下载了一个境外的聊天软件,通过聊天软件由网友向他们下发任务,之后他们按照这个上家的指示,让嫌疑人来各个商场的金店去购买这种投资的金条。

从取银行卡到送黄金 上下游始终不见面

据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拿到5张银行卡后,对方会指定一张涉案银行卡,并向卡里转钱,同时向王某发出指令,让他即刻去某家金店刷这张银行卡购买指定克数的金条。成功购买后,王某再按照对方的要求放到指定的位置。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南湖派出所所长 付军涛:把所购买的金条或者金银首饰,就存放在消防通道或者存放在厕所,放在那就行了,他就继续购买,由第二个链条环节上的人物,去那取这个赃物。经审查,这个嫌疑人是一个下线,最下游的一个犯罪环节。

面对民警的讯问,王某虽然承认自己帮助他人购买大量金条,却一直强调自己并不知道这样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南湖派出所所长 付军涛:为什么要追究这个人的刑事责任,因为他明显的是有犯罪意图的,不是靠劳动,不是靠工作换取的报酬。明知或者感知这是一个违法犯罪。所以也需要提示年轻人,要靠自己的双手,靠自己的智慧去创业,不要走这种捷径,走上犯罪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王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针对王某的上游等其他涉案人员及违法所得来源的侦查工作,现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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