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关于刺激经济的某外媒信息,以及中国经济日报关于限购优化调整的呼吁,给每位关心楼市的人面前摆了一道判断题,到底应不应该此时出手。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看本尊的文章,可以帮助解决怎么做的难题。房产有四种属性:分别是金融属性、安全属性、面子属性和居住属性。但在十几年之前,房产的金融属性发挥并不充分与完备,老百姓还处于“借贷就是走投无路的同义词”的初级认知阶段,银行个贷部门也很初级和原始,只配合借款人发放按揭贷款,用于购买第三方(开发商/二手房东)的房产。其实还是有银行开发了一押和二押产品(现在我就记得工行一家),将自己名下的房产再利用,用于消费和经营。融资出来再买房的数量很少,主流的方式是用申请当时方兴未艾的信用卡,刷卡 TX 就能凑足首付(申请几张10万额度的卡就够了),再去办按揭,规则并未加以限制首付贷。这真是一个肆意妄为的年代。大概是到了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后,风险加大,又暂停了这些产品,不过没什么影响。彼时住房按揭贷款七折利率足够低,而个人住房消费抵押贷款却要上浮10%,此外,首付也足够低,哪怕是二套三套,也轻松能做首套。所以那时没有抵押贷款上场的机会。再之后,危机变成了机遇,楼市暴涨,新一轮的紧缩周期开始:2010年二套首付加码,限购政策促使离婚破限购的对策,直接催生了消费抵押贷款的蓬勃兴起。楼市暴涨还教育了老百姓认知升级,从此加杠杆不再总是被鄙视的词,月供的增加又塑造了对流动性的重视,
“以贷养贷”成为一时之热词。 又分为父母融资和前配偶融资 68岁以内,名下有半年以上公司,可以作为主贷人,本笔负债仅体现在父母名下征信上。之后子女再办房贷。 1、无限房票大法 2、现阶段的”符合离婚三年的规则” 1:为何不能直接用抵押贷款给另一方做首付? 答:因为离婚三年内,要查询双方的征信,如果前配偶抵押贷款放款上征信,则另一方六个月内按揭贷款,都会算作首付贷,导致按揭的银行拒贷。所以要引入不上征信的过桥资金。 2:如果仅仅用纯公积金贷款呢? 3:如果卖掉第一套房凑首付,再二套按揭呢? 答:如果第一套房能够抵押出的资金,足够第二套房预算的七成首付,且即使卖掉也无法成为首套,那卖房就是蠢;如果抵押金额距离首付很远,那卖房也是无奈之举,但依然要分为买一手房还是买二手房,前者太简单不赘述,后者的流程可见第三种方案。 于是,首套全款买入再抵押就成为目前年轻人的一种选择。不过年轻人眼光还没那么长远,往往是他们的父母的见识,这里也是写给他们看的。 又分为直接过桥全款买,和抵押第一套+过桥凑全款买。 2013年﹣2015年期间的二套3+4,那肯定优先选择;如果像今年的产品,就非常鸡肋了,优势完全被全款再抵押碾压。 怎么办呢?为什么不采取第三种的全款买第二套再抵押呢? 因为是买一手房。大量采取第五种方案的人都是买一手房,没法立即出产证,也就无法抵押出资金还过桥。 1的答案。 每家银行都严格执行的标准,有的可能短一些,有的可能长一些。
声明:本站为非盈利性赞助网站,本站所有软件来自互联网,版权属原著所有,如有需要请购买正版。如有侵权,敬请来信联系我们,我们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