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女生出轨,男友进校讨说法”的新闻上了热搜。根据当事人以“纯爱战士”之名在贴吧的自述来看,他的女友是淮阴工学院在校学生,却在自己工作期间出轨同校男生。当事人晒出聊天记录证据,自陈“每月给女友4000元生活费,事无巨细供吃供喝”,到头来却惨遭“绿帽”。

根据贴吧网友的说法,当事人还去学校找女生,后女生跳楼被人拦下;而从网络贴吧与微博流出的视频/图片来看,疑似警察已介入。事发之后,淮阴工学院辟谣说,男子并没有来找女生,“被警车抓走不实”;因大量学生聚集,警方前来是维持秩序;女生也没有跳楼,感情方面的事情“已有辅导员处理”。

事件的总体脉络如下:男方发帖控诉——女方疑似情急跳楼——校内人群聚集——警方介入。诚如网友评论,校方仅仅抓住“没有跳楼”“警方没有抓人”的“不实”,并不能达成“辟谣”的目的。当事人陈述的关键事实、女生疑似跳楼的前前后后、警方介入的真实情况,公众仍然云里雾里。

值得追问的是,辟谣中的“跳楼”这个词缺少“时态”:这究竟是从头到尾子虚乌有的“乌龙事件”,还是差点发生、幸被拦下的惊险事件?是谁在传播“疑似跳楼”的信息,导致校园人群聚集,乃至警力出动维持秩序?既然男方没有来找女生,那么又是何人何事“催动”了“跳楼事件”?

正如“在电影院里谎报火情不受言论自由保护”一样,无论是“威胁跳楼”还是“传播疑似跳楼信息”都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比如在2018年的“甘肃庆阳跳楼案”里,起哄者与视频发布者都被行拘调查。不管是“乌龙事件”还是“惊险事件”,警方都应调查清楚,以蓝底白字的通报,告知公众事件真相。

从网络流传的视频来看,大批学生聚集在校园道路,还打开手机直播,显系此事已经引发了公众效应;当事“男主”晒出的截图证据有鼻子有眼,甚至具体到了转账金额与聊天记录,“出轨女主”与“第三者”的发言都历历可见,“转账给女友买手机,女友却用手机与其他男人开麦”“疑似开房”的细节也极具传播效应。

因此,校方这种简短的“辟谣”无法打消公众的疑虑:“女生疑似跳楼”不仅牵涉人命,也给其他学生带来安全上的隐患;疑似警方介入维持秩序,更是让本校师生担忧校园的安全问题;至于当事人陈述的“女生出轨”固属私事,但比照山东那起“为爱冲锋”,事件的传播效应已经引发了外部性,校方也理应详细解答,不给公众留下“偏袒女方”“息事宁人”的刻板印象。

这起事件也显示了“传言”(rumor)与“谣言”(disinformation)之别。事实上,从当事人自述到网传信息,都是源自不同信源的“传言”。这些传言因为立场、诉求、动机、角度不同,大概率与真正的事实会有一些出入。校方应当做的是全面比对不同信源,利用自身天然具备的信息优势尽快调查真相。

大学生的感情生活乃是纯粹的“私领域”,本不应该一再成为公共事件。大学生都是成年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生活,也理当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成年人的财务纠纷或者感情纠纷,都应该交给他们自行处理,或者由法律来调节其是非曲直。从这个角度而言,当事男生报警、诉诸司法或是舆论,也是合法的个人权利。

高校不是大学生的监护人,也没有照看大学生感情生活的无限责任,至多做一些“感情咨询”与“安全保卫”的辅助性工作。在2017年10月20日的“台湾大学泼硫酸案”中,台科大张姓男生因感情纠纷向台大心理系谢姓男生泼硫酸,造成一死三伤的惨剧。事发之后台湾就有舆论认为不应强加给台大过多“责任”,因为台大没有全面掌控学生的权力,本身的“开放式校园”也无法杜绝外人进入。

大学生之间或与校外人员的感情财务纠纷在任何高校都有可能出现,高校无法做到防微杜渐,也没有掌控一切的权限。换言之,在“疑似跳楼”出现之前,高校并无介入的必要,但既然“疑似跳楼”已经造成了人群聚集的公共事件,高校就有责任配合警方调查,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

如果在一起学生感情财务纠纷引发了公共事件,而且其外部性已经涉及公共利益的时候,高校不能及时公布事件全貌的话,真正的谣言反而会一直疯长,影响更多人的权益。因此,高校在面临类似公共事件的时候,不能以“息事宁人”的心态“辟谣”了事,而应该就牵涉公共利益的环节说清楚讲明白,告知在校生与公众都迫切了解的关键事实,如此才能真正消除谣言滋生的土壤,真正维护自身的声誉。

王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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